(3)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农产品标识管理工作。市农业局高度重视,克服困难,积极推进标识工作。认真研究制定了《全面推进食用农产品标识和市场准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市、区有关人员前往农产品标识管理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区考察,学习他人经验和做法。印制了《
广东省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规定》小册子2万多本、宣传彩页2万多张,发送给相关单位。在宝安区开展了以食用农产品标识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举办了各种培训班学习和宣传农产品标识管理工作。选择了45家企业进行农产品标识试点,这些企业涵盖了生产、批发、零售等环节。市、区农业局落实经费100多万元,为试点企业免费制作了一批标识牌、标签纸,有力地推动了标识试点工作的开展。
积极推进动物产品检疫电子化出证系统的建设,完善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管理。全面完成了15家定点屠宰场和南山、松岗、布吉、红晟等4家三鸟批发市场的动物产品检疫电子出证系统建设,实现了全市动物产品检疫电子化出证和监管,提高了监管效率。
2、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方面
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生产流通餐饮三个环节监管职能整合的优势,积极落实各项整顿工作措施,全市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三个环节食品安全秩序实现逐步好转。
(1)重点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
市市场监管局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8705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8436家次,查扣不合格的食品添加剂311.4公斤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864公斤,查处生产、流通环节违法案件3宗,罚没人民币18040元;抽检企业生产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111批次,合格率99%(不合格的批次为标签不合格)。经整治,我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使用、管理等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未发生因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导致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食品,加大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以元旦、春节、国庆、中秋等重要节假日及文博会等大型活动举办期间为重点时段,城中村、集贸市场等场所为重点区域,猪肉、酒类、豆制品、大米、食用油、烧卤类等食品为重点食品,学校食堂、工业区食堂、工地食堂、重大活动接待单位为重点单位,加大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企业及餐饮服务单位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依法查处采购、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或提供餐饮服务以及销售无合法来源食品的违法行为。2010年,三个环节共查处食品安全案件496宗,罚款99.1万元。
(3)不断强化食品抽样检验及信息发布,企业食品安全自律意识明显提升
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职能统一优势,统筹安排全市生产、流通、餐饮三个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于2010年初制定了全年监督抽查计划,并加大了对豆制品、大米、食用油等影响面广、消费量大、跨环节多的重点品种的抽检力度。截至12月底,在三个环节共组织抽检食品、食品用相关产品26085批次,抽检餐饮具89297份,涵盖了市民日常消费的218个食品品种。充分发挥抽检工作的监督和引导作用,通过报纸以及门户网站发布了40期食品抽检结果信息,对提高企业食品安全自律意识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