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8.加强信用体系公共平台建设。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征集机构和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信用信息平台信息交换和共享。办好"大连信用网".
9.建立健全信用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信用信息的征集、披露、使用和信用服务行业的管理等制度。研究制定大连市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管理、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等办法。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自律、守信收益和失信惩戒机制。
10.推进诚信政府建设。探索建立政府信用公众评价制度,改进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承诺制。建立健全评估制度,积极开展政府绩效评估工作。加大社会评议在政府绩效评估体系中的权重。拓展信用领域,逐步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资质认定、年检年审、产权交易、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公务员招录等领域实行采用信用信息、信用报告制度。
(三)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效能
11.全面提升行政管理水平。依法制定并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其各类专项规划。规范行政机关签订合同工作,将行政机关签订普通民事合同和国有资产转让、政府采购、招商引资等行为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及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全面提升应急管理水平。
12.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新农保等社会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加快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完善社会福利事业和慈善事业制度。鼓励多元化兴办养老福利机构。落实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建立健全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机制。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1年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体系。建立更加积极的就业促进制度。
13.突出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在全域城市化进程中,健全覆盖全体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定《大连市户籍准入办法》,实行"一元制"户籍管理制度。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14.推进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深化部门预算、综合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府非税收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完善和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行政经费统一由财政纳入预算予以保障,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15.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推行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制度、项目决策前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项目审批前公示制度、公益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和重大项目后评价制度。研究制定《大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大连市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探索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招标投标有形市场。进一步完善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规定,加强社会投资监管体系建设,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
16.依法保障基层群众自治权利的行使。建立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机制,充分保障基层群众的民主权利。切实尊重村委会、居委会的法律地位。在全域城市化进程中,分步规范实施镇改街、村改居工作,保证农村村委会向城镇居委会依法有序过渡。衔接并创新自治监督制度,依法保障社区成员自治权利、共有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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