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1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鄂府法办〔2011〕9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办内各处、法制研究中心:
《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1年度工作要点》已经办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1年度工作要点
2011年是执行“十二五”规划的开局年、起步年,做好今年的政府法制工作,对创造良好的行政法治环境、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有重要意义。省政府法制办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和五中全会、全国及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2011年度工作的总体安排,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为建设法治政府、实现湖北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
1、国务院于2010年8月27日召开的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对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10月,国务院出台《关于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针对新形势新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是今后一个时期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要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省政府对政府法制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
2、把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意见》与深入贯彻《纲要》、《决定》紧密结合起来,根据实际情况尽快起草《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的工作规划》,明确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及时报省政府审议出台。完成《湖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草案起草工作,争取年内以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