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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体育局关于举办上海市第十五届全民健身节的通知

  (三)本市教育、农委、工会、团委、妇联、老龄等部门,要认真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在健身节期间,组织本系统、行业内积极开展相应人群特点的体育健身比赛及活动,办出规模,办出特色,推动本系统全民健身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四)全市在继续办好2010中国上海国际大众体育节的各类赛事的基础上,做好世界著名在华企业健身大赛、2010世界行走日(中国上海)活动、市民10公里健康跑、国际马拉松等赛事活动,形成全市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健身节的高潮。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广泛宣传《全民健身条例》,不断提高市民知晓度。将《全民健身条例》的精神通过各项活动生动地体现出来,让市民直观地感受《全民健身条例》对促进全民健身开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提高公民身体素质的作用。宣传世博后市民参与健身的热情,为“十二五”全面贯彻《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打下扎实的基础。
  (二)今年由于世博会、市运会的召开,群众性的大型体育活动相对集中在11月举行,因此,本届健身节时间跨度长。各部门、各单位在制定健身节方案时,要统筹安排,既要贴近群众,方便市民的参与,在形成市民双休日体育生活圈上做文章,又要在内容和形式上注重实效,办出特色、办出成效,让每个市民享受一个世博后体育健身欢乐的节日。
  (三)各区县、各部门要精心筹划,创新方法,并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在组织做好本区健身节活动时,要充分调动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改变体育部门一家包办的情况,形成全民健身齐抓共管的局面,使健身节的作用得以延伸和发展,为全面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保障体系服务。
  同时,要求各区县体育局、各部门以及各单项体育协会将健身节方案和活动内容于10月25日前上报市体育局群体处,便于统一宣传。健身节结束后,各区县、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并于12月15日前将健身节总结上报市体育局群体处。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第十五届全民健身节活动(比赛)上报表

上 海 市 体 育 局
二0一0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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