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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南昌市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南昌市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建发[2010]63号)


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建安[2010]5号)要求,我委制定了《南昌市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五月十日

南昌市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建安[2010]5号)要求,结合我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明确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安排,切实做好“三个突出”和“三个加强”,即突出预防为主、突出加强监管、突出落实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组织协作。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杜绝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有效控制一般伤亡事故,继续保持我市建筑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

  二、活动内容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1、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其分管工作涉及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管理责任。加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2、继续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和对策。继续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真正落实到每一个工程。

  (二)深化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从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建筑起重机械监控。严格落实有关规定,继续深入开展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为重点的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强调查、分析、研究,找出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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