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吉林省“气化吉林”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吉政办函〔2011〕38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气化吉林”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吉林省“气化吉林”工程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竺延风 副省长
副组长:王祖继 副省长
成 员:王化文 省长助理、省财政厅厅长
张宝田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福春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赵全洲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
常 明 省工信厅厅长
刘培柱 省公安厅副厅长
刘保威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王林溪 省环保厅副厅长
邴 诚 省住建厅副巡视员
王树森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宿 政 省水利厅厅长
张德新 省林业厅厅长
程建华 省统计局副局长
冯晓波 省物价局局长
李 明 省能源局副局长
王学战 长春市副市长
赵静波 吉林市副市长
石国祥 四平市市长
姜有为 辽源市市长
田玉林 通化市市长
彭永林 白山市市长
王常松 松原市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