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
(吉政发〔2011〕1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快学前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目标任务
(一)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关系儿童健康成长,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我省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经过多年努力,我省学前教育得到长足发展,但仍是国民教育体系的薄弱环节。学前教育资源短缺,普及程度不高,投入严重不足,教师队伍数量不足、年龄老化,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突出。各级政府是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将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作为贯彻落实我省教育规划纲要的突破口,把学前教育作为新时期教育优先发展的重要任务,作为富民强省、改善民生、建设和谐吉林的重大民生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发展学前教育的原则和要求。发展学前教育,要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各级政府在事业规划、资源配置、监管保障等方面的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创新学前教育办园体制,完善学前教育投入机制,幼儿教师培养培训、资格准入和配备补充机制,学前教育监管和指导机制;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发展学前教育,充分满足多样化需求;坚持科学育儿,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三)学前教育发展目标。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学前教育发展基础,科学规划幼儿园布局,加快幼儿园建设,形成“保基本、广覆盖、多形式”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努力提高学前教育的普及程度。到2015年,全省学前3年毛入园率达到61%以上,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县城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大中城市普及学前3年教育,县城和乡(镇)建立早教中心,多种形式开展0至3岁婴幼儿教育;到2020年,全省学前3年毛入园率达到71%以上,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方普及学前3年教育,完善0至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