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支持企业快速发展。各地要及时了解生物医药重点企业发展动态,围绕企业需求,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大力实施企业创新培育工程,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力争骨干企业每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5%以上,提升持续创新能力。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依托骨干企业,重点推进扬子江新药研究院、恒瑞豪森研究院、先声药物研究院等一批重大创新载体建设,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深化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建立“校企联盟”、“院士工作站”等多种形式的合作载体,支持建立由企业主导、高校院所积极参与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鼓励重点企业兼并重组,积极培育生物医药高科技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生物医药企业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并按规定享受政策优惠。
5、加快集聚高端人才。大力吸引生物医药高层次人才到江苏创新创业,对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省创新科研团队计划和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计划给予重点支持。积极推荐能带动产业发展、突破关键技术的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申报国家“千人计划”,推动海内外高端研发人才、管理人才聚集江苏,增强我省生物医药创新能力。充分发挥我省“企业博士集聚计划”等人才政策的作用,着力营造留住人才、稳住人才、使人才充分发挥作用的良好氛围。各地有关人才计划要加大对生物医药人才引进和培养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鼓励高端人才创新创业的激励机制。
6、加强国际交流和合作。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重点支持地方、园区利用国际创新资源的合作项目。鼓励和支持组建一批国际产业创新联盟,建立长期稳定的国际科技合作渠道,深度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引导生物医药企业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加快推进我省药品在美国和欧洲的注册及认证工作,建设一批具有国际资质及水平的研发、检测、认证平台。鼓励生物医药外资研发机构和我省企业开展联合研发,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海外设立研发机构,充分利用全球资源提升我省生物医药领域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7、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省科技厅集成各类科技计划和手段,加大对生物医药产业的支持力度。省成果转化资金设立生物医药专项,重点扶持一批生物医药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其他各类科技计划加大对生物医药领域创新平台建设、产学研合作、技术攻关、人才培养与引进等支持力度。积极支持生物医药企业、高校院所申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等科技计划项目,对国家立项的重大科技项目且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的给予配套支持。各市县应根据本地区产业发展的重点和特色,确保一定比例的财政资金,加大对生物医药科技创新和产业化的支持力度。
8、积极落实优惠政策。用好用足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优惠政策、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等科技创新扶持政策,扶持企业加速成长。对拥有专利技术的生物医药产品优先列入我省自主创新产品目录,财政性资金优先采购。对符合条件的医药产品,优先列入我省医保目录。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采取境内外上市、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推动银行、创业投资机构资金投向生物医药科技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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