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名信息表》(特别是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学历(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
(五)信息确认。考生持加盖人社职改部门印章的《报名信息表》到报名所在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网上报名信息审核确认。
(六)网上缴费。在报名所在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网上报名信息审核确认成功后,考生重新登录报名网站,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缴费时请考生慎重操作,缴费成功后,资金直接进入国库,将难以办理退款手续。
(七)报名成功确认。考生网上缴费结束后,系统提示报名成功,考生三日后(10月31日截止)务必登录报名网站确认报名是否成功,如有疑问可到报名的考试管理机构咨询。
(八)准考证打印。考试前10日,考生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www.kjzgks.com/)和“会计行业管理网”(网址:http://www.acc.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相片、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要素应清晰无误。然后按规定日期和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四、考试大纲、教材和考试收费
根据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有关文件通知,2011年度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沿用2010年度考试大纲内容。考试教材采取网上征订方式,由考生本人根据自身实际自愿选择、购买。
按照鄂价费字〔2000〕335号文件,每科考试收费40元。
五、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一)2010年10月15日前,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11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方法、资格审查和信息确认地点等相关考试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