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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财政厅关于2011年度湖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的规定,2011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本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以毕业的有效证件或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选择学校所在辖区的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报名。

  二、报名程序及要求

  我省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

  全省集中报名时间为:2010年10月20日-29日(双休日照常报名);

  补报名开通时间为:2010年12月7日-9日。

  (一)报名准备。

  1.报名前考生应提前准备好电子登记照片。照片文件类型为.JPG格式,例如:XXX.JPG;像素宽114,高156;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KB;相片应符合身份证登记照要求,否则现场审核时将不予确认。

  2.应具有中国银联所支持的银行卡,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二)登录网站。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www.kjzgks.com/)和“会计行业管理网”(网址:http://www.acc.gov.cn/),了解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对照报名条件,确认本人符合相应级别报考条件,进入“全国会计从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三)填报信息。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逐步操作,如实填写每项报名信息并仔细核对,按系统要求上传准备好的电子相片,设置登录密码,并牢记“报名注册号”和“登录密码”。信息填报后,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在表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参加了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且部分科目合格的考生,如果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为保证成绩能够合成,应按2010年报考身份证号(变更前的身份证号)报名,报名成功后一个月内务必带上身份证及复印件和2010年考试成绩单(网上打印)到报名所在地的市、州、直管市、林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四)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地人社职改部门负责。考生持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报名信息表》、居民身份证(军人持军人有效证件)、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证书(均要求原件,复印件无效),省直考生集中在省会计考办进行资格审查;市州考生到所在地政府人社局职称科(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由审查人在报名信息表上签名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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