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创新评议政风行风方式。一是加大对行政执法部门和重点岗位的民主评议工作力度。突出“服务市场主体,优化发展环境”的评议主题,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评议,并通报结果。完善评议主体信息库,以服务对象评议服务机关为主,增强评议的针对性。注重评议结果运用,奖优罚劣。组织开展公开承诺活动和践诺公示活动,践诺情况半年公示一次,方便群众监督和评议。全面推行网上评议,降低评议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二是进一步加强纠风立体监督网络和纠风快速反应机制建设。积极完善我市行风热线、纠风网站、小吴帮忙、“12346”快速反应平台功能,充分发挥各个平台的作用,形成人民群众对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监督的立体网络和反应更加迅速、查处更加及时的纠风工作机制,把群众投诉举报和反映的问题快速解决在基层、纠正在萌芽状态。
(六)认真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坚持清理与规范相结合,对拟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开展自查自纠和等级审核,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予以撤销。对批准开展的,要从严规范,确保活动数量大幅减少、举办活动逐步规范、基层负担明显减轻。未经批准,领导干部不得参与、不得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发贺信贺电、题词剪彩等。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举办活动、领导干部违规出席、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群众摊派费用等行为。
此外,继续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纠正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严肃查处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继续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成果,纠正各种违规举办活动的行为,防止反弹。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责任。各级要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将纠风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明确责任分工和量化考核标准,使纠风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加强监督检查。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纠风工作的重要手段,落实到日常工作中。重点加强对中央和省、市重大改革措施和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改革深入推进、政策惠及民生。加大暗访力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发现和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把监督检查与专项治理、案件查处、行政问责有机结合起来,把查处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作为重点,严肃查处侵占各种惠民补贴、土地补偿、扶贫救灾等专项资金以及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侵吞集体收益的案件,严肃查处违规征地拆迁、严重侵害群众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处官黑勾结、横行霸道、欺压群众的案件,严肃查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