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抓好安民惠民工程建设。围绕推进全市“八大民生”工程,强化监督检查,跟踪问效。一是开展保障性住房监管工作。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资金、工程质量和分配使用的监管。努力解决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众的住房困难。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布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等,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用地和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工作。加大对农村土地征用、流转的监管力度,纠正“未批先征”、“边批边征”、“以租代征”行为,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严格依法拆迁,严禁突击拆迁和“株连式”拆迁。对采取暴力、威胁或者无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拆迁人搬迁的,要严肃查处;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征地拆迁补偿机制。
(三)创建平安顺畅交通运输环境。加强对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绿色通道”网络畅通和免费政策全面落实。加强收费公路管理,坚决撤并违规设置、不符合间距要求或超期收费的公路收费站(点)。巩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成果,强化源头监管,建立健全责任倒查制度。认真清理规范涉路涉车执法执收行为、行政审批和检验、判定项目、收费罚款项目。推进涉路涉车执法执收资格认定。严格规范涉路执法部门使用的停车场。继续深入开展专项“猎鼠”行动,进一步净化运输环境。规范交通管理电子监控设备。进一步加强治理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建设,建立义务监督员监督制度和涉路涉车执法执收制约监督制度,推广灵寿县执法人员经费保障途径的做法。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改进涉路涉车执法执收部门财政保障和交通管理体制,实行路面联合执法。
(四)规范教育医药卫生食品安全工作秩序。一是规范教育收费及办学行为。认真查处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中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确保化债资金落实,同时坚决制止发生新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以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和中职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为重点,加强对教育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规定,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巩固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成果,加大公办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力度。严格执行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严肃查处借机侵害学生利益问题。继续实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查处乱收费行为。加大对中考招生工作监督检查力度。二是规范卫生医药服务工作秩序。根据省、市部署和要求,今年重点抓好五项专项治理工作:对全市二级以上医院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落实全省医药招标工作情况,是否存在乱加价、随意自采等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医药生产、医药(器械)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检查是否存在违反物价政策,乱加价,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有无存在商业贿赂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等问题。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基层医疗单位在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是否存在违规行为;是否存在贪污、挪用资金等问题。对全市民营医院、个体诊所进行检查。检查是否证照齐全、有无虚假欺诈等行为;对黑诊所坚决予以取缔。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全市财政投入的医保资金、新农合资金和医改资金的监管。三是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并落实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责任,强化综合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明确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和各部门的职责,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失职渎职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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