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石政办发〔2011〕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七日
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石家庄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纠风工作的部署要求,优化发展环境,推进效能革命,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深入推进六项重点工作。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促进全市社会和谐稳定,实现转型升级、跨越赶超目标,确保“十二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治理惠农涉企“三乱”行为。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认真落实全市优化发展环境广播电视大会精神,推进效能革命,加大对惠农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的治理力度。一是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强农惠农资金等问题。继续整合强农惠农资金,解决强农惠农资金小型、分散、多头管理、使用效率低等问题。保障和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切实解决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整治等环节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农民负担监管,严格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坚决纠正面向农民和村级组织的乱收费和集资摊派行为。继续开展农资打假,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二是促进企业减负工作法制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发展环境的意见》(冀政〔2010〕157号)和《河北省规范市场主体监管行为的暂行规定》(冀政〔2010〕147号)要求,下大力量解决市场主体发展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涉及中小企业的收费行为。重点是行政许可和强制准入的中介服务收费、具有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收费。实行对市场主体日常监督行为审核备案制度。各部门年初将监管项目名称、对象、内容、依据、时限等报经本部门行政监察机构审核,并报同级纠风部门备案。对我市企业负担情况实施有效的监控,及时发现和掌握全市企业负担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效制止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着力打造加快省会发展的“政策洼地”和“环境梯度差”,使市场主体在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和更加优质的服务环境中健康、稳定、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