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要着重推进省、市两级“三个融合”,提升县级行政权力网上运行质量,使系统功能更加完善、权力清理更加全面、网上办事更加便捷、监察标准更加严格、法制监督更加规范。各有关省辖市、省级机关部门深化行政权力网上运行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省辖市考核优良率达80%,省级机关优良率达60%。
三、深化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的主要任务
(四)完善功能。按照统一标准规范,健全“一库四平台”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完善相关信息报送与下发功能,提高省、市、县三级网上政务大厅间信息共享的时效性。充分依托政府网站,积极开展网上申请、办理、反馈、咨询、投诉等服务。完善政务(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与部门后台业务处理之间的协同机制,加快实现政务(行政)服务中心信息系统与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系统的有机融合。以“三网融合”为契机,创新服务模式,积极推进计算机、电话、手机、有线电视等各类终端的综合应用。
(五)拓展内涵。将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系统作为部门开展核心业务工作的基本要求,扩展完善已建与在建业务系统,合理规划新建业务系统,实现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与部门核心业务工作的有机融合。有序推进政府采购、药品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与矿业权交易、产权交易等领域信息系统建设,选择较为成熟的领域作为拓展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内涵的重点。2011年,省里将组织对部分领域进行试点,总结实践经验,适时全面推广。
(六)提升水平。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权力,统一行政权力事项名称和编码、行政执法规范和行政处罚标准,完善政府法制监督平台。推行跨地区、跨部门联动监管及部门内部联动监管,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的衔接,建立案件网上移送的渠道和机制,实现部门之间、地区之间行政管理服务信息共享。推动跨部门办事服务事项联合审批,制定相关制度和流程,推行统一接件、一表填报、同步审批、限时办结,降低报审成本、提高审批效能。积极推动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与行政绩效管理的有机融合,将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数据作为行政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提高绩效管理的客观性、准确性,同时充分发挥行政绩效评估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促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效率和水平的提高。
(七)强化监督。充分利用政府法制监督平台,开展网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行为监督、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对违法行使行政权力的行为,及时发起督办。完善电子监察标准,细化监察规则,提高行政监察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按照层级监察的思路,创新监察监控手段,加大监察监控力度,确保所有行政权力全程在网运行。对权力不上网运行或网下办理、网上登记等现象监察不到位、纠错不及时、督办不得力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深化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的主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