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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函


  自《条例》实施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提供服务保障的同时,政府信息已被越来越多地运用于学术研究和司法活动,更多地涉及一些社会热点和敏感问题。为全面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维护《条例》的严肃性,我们严格依照《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8个相关配套制度,加强了对各级政府和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沟通联系,通过网上抽查、电话了解、现场查看等方式,全面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难点、敏感问题,切实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促进了相关配套制度的有效落实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三)严格按照《条例》要求,逐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条例》要求,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我们积极开展专题调研,在分析汇总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了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确定49家省级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试点,分行业逐步推进,分别由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牵头,对医院和普通高校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帮助医院和普通高校准确梳理信息资源、编制信息公开目录,为全面推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积累了经验。

  (四)努力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一是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全面公开政府信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服务为根本、以便民为宗旨”的理念,重新策划设计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版,围绕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政务动态、政府文件等24个方面,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做好省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同时,通过WAP网站、内网门户网站、省政府门户网站英文版发布政府重要信息,保证了受用人群的多样性需求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此外,各市、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均已开通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政府部门也相应开通了政府信息公开或政务公开专题栏目,为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搭建了良好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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