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安全整治。要对进入化工园区和化工集中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整体布局和科学规划,督促园区进行整体风险评估,提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城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加快城市地下易燃易爆品管线隐患排查治理,积极开展光气和化学制药企业安全现状调查,制定监管措施。加快推进36家涉及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自动化改造步伐。要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建筑、“三合一”及“多合一”生产经营场所为重点,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整治,完善消防安全设施,消除火灾隐患,切实提高单位防御火灾能力。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安全措施,深入开展“三超一改”(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和礼花弹等高危产品专项治理。继续深化建筑施工、农业机械、冶金等其他各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防范事故。切实加强油气开采、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石油天然气长输管线安全。
六、严格隐患排查治理
(一)坚持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要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监管和企业日常生产的重要内容,完善各级各类危险源、事故隐患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建立跟踪督促整改制度,对重大隐患层层挂牌督办,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制度和行业安全准入制度,不具备安全条件不准投入生产和建设。
(二)突出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要把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特种设备、旅游、消防、电力等行业(领域)作为重点,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煤矿安全方面,要加强在建、新建、技改、整合煤矿以及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报告、整改制度,重大安全隐患治理进展情况要及时向当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报告,遇有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突发情况,必须立即停产、组织撤人。消防安全方面,要深入开展“迎世园、保安全”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道路交通安全方面,要继续抓好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集中警力,充分运用各种管理手段,加强对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及农村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从严查处各类严重违法交通行为。针对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省上将适时组织全省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并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重要内容,切实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