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陕政办发〔2011〕2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就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0〕39号)为核心,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坚持严查事故隐患、严查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严查事故责任,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和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作为强基固本的重要举措纳入企业发展规划;要围绕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技术装备、教育培训等制定措施,落实责任;要针对重大危险源和关键环节、要害部位、重要场所等建立健全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各项安全操作规程、规范、标准有效落实。

  (二)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作为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关键,健全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完善企业绩效工资制度,加大与安全生产挂钩比重;严格执行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重点抓好煤矿和非煤矿山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的落实,及时现场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