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省城市规划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鲁建规函[2011]3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规划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城市规划统计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山东省城市规划统计年报》内容涵盖城市基本情况,城市规划编制、实施和执法监察等诸多内容,能够比较全面、直观、准确地反映城市发展和规划工作的实际情况,并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事项的决策提供详实和系统的基础数据。为做好2010年度全省城市规划统计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2010年度城市规划统计年报的统计工作以各市规划局为主,负责汇总整理本市资料信息;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执法局应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能及时提供有关数据资料。
二、工作要求
(一)城市规划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市、县(市)为填报主体,各类开发区的数据一律计入所属城市,不得单独出现。
(二)为保证2010年度《山东省城市规划统计年报》完整、规范,年报中所有表格均须如实填写。如所填写内容没有,需填写数据的位置应填写为"0",需填写文字的位置应填写为"∕"。
三、组织领导
各市规划局、执法局要分别确定一位城市规划统计员,并分别确定业务分管领导。城市规划统计员应由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并应保持工作的相对稳定性。
请各市城市规划统计员到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城市规划专栏下载2010年度《山东省城市规划统计年报》模版,于4月29日前将本市加盖公章的城市规划统计年报和统计管理人员登记表报我厅城乡规划处,并将电子文件发送至城乡规划处邮箱。
邮箱:sdcsgh@vip.sina.com
联系人及电话:田颖 0531-87080835
南楠 0531-87080833
附件:1、统计管理人员登记表
2、2010年度《山东省城市规划统计年报》模版(略)
附件1:
统计管理人员登记表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