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项目
| 考核
内容
| 考 核 指 标
| 考核细则与评分标准
| 考核方式
| 得分
| 得分 小计
|
六、房 地 产 业 和 住 房 保 障 100分
| 22.住房保障(32分)
| 22.5廉租住房制度对符合条件、提出申请的城市低收入家庭保障比例不低于80%,其中对低保家庭实现应保尽保(4分)
| 22.5.1对符合条件、提出申请的低保家庭实现应保尽保的,得2分;
| 查看保障性住房建设,走访被保家庭,查阅相关资料。
|
|
|
22.5.2低收入家庭保障比例超过80%的得2分;60-80%的得1分;40-60%的得0.5分;低于40%的不得分。
|
22.6廉租住房保障收入线标准占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3分)
| 廉租住房保障收入线标准占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达到70%的3分;60-70%的得2分;50-60%的得1分;50%以下得0分。
| 查看保障性住房建设,走访被保家庭,查阅相关资料。
|
|
22.7健全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和工作规程,制定实施申请、审核、公示办法,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3分)
| 22.7.1制定实施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公示办法的得1分;
| 查看保障性住房建设,走访被保家庭,查阅相关资料。
|
|
22.7.2开展廉租住房年度复核工作得1分;
|
22.7.3实施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的得1分。
|
23.住房公积金管理(15分)
| 23.1 完成省下达的住房公积金归集计划任务,覆盖率达到65%(6分)
| 23.1.1完成省下达的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计划任务得4分,其中完成年度新增缴存职工人数得2分,完成年度新增归集额得2分,完不成任务不得分;
| 查阅相关资料
|
|
|
23.1.2覆盖率达到63%得2分,达不到63%不得分。
|
23.2 年度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率达到60%(2分)
| 年度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率达到58%得2分,达不到不得分。
| 查阅相关资料
|
|
23.3 个人贷款逾期率低于1.5‰,贷款风险准备金充足率达到1%(1分)
| 23.3.1个人贷款逾期率低于1.5 ‰得0.5分,高于不得分;
| 查阅相关资料
|
|
23.3.2贷款风险准备金充足率达到1%得0.5分,达不到不得分。
|
23.4 管理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措施规范,资金安全完整(3分)
| 23.4.1决策管理机构设置健全规范,管理中心与分中心(管理部)实现“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得1分;
| 查阅相关资料
|
|
23.4.2财务会计、稽核或审计、提取贷款审批、岗位目标责任、档案管理、考核与奖惩等管理制度健全,得0.5分;
|
23.4.3缴存比例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按规定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按规定向社会公布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得0.5分;
|
23.4.4住房公积金安全完整,未有挤占挪用或损失行为,得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