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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个体私营经济融资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个体私营经济融资工作的通知
(鄂工商注〔2011〕99号)


各市、州、县工商局,个私协会,工商银行各级机构:
  为进一步促进全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帮助解决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融资难问题,省工商局、省个私协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以下简称省工行)决定,依托工商银行金融工具,共同搭建服务个体私营经济的融资平台,为全省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融资服务对象

  凡在全省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均可纳入全省工商银行融资服务范围。对在省市级文明市场内经营的商户、省市级文明诚信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省市级重合同守信用私营企业、个私协会员,列为重点融资服务对象。

  二、融资服务目标

  2011年,全省工商银行(以下简称“工行”)系统计划定向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提供融资100亿元左右,力争今后每年融资规模保持10%左右的增长幅度。

  三、融资服务品种

  以工行现有的融资品种为基础,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提供抵押、质押、担保贷款、个人经营贷款、个人小额贷款、个人循环贷款、网贷通、卡贷通、存贷通和信用卡分期付款等贷款品种。对大型市场商户还可采用“商铺承租权(经营权)质押+保证担保”、“商品交易市场内3~5户经营商户联保”、“日均存款保障+保证担保”、“市场开办方抵押+保证担保” 等方式贷款。

  四、工作推进方式

  (一)搭建宣传咨询平台。坚持“属地负责、定向服务”的原则,以县级工商局、个私协会、工行为主体,以基层工商所、基层个私协会、工行基层网点为辅助,面向本行政区划内的个体户、私营企业,联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讲清融资服务政策,讲清融资服务品种和方式、讲清融资办理程序、摸清服务对象需求,动员个体户私营企业抓住机遇,申请解决融资困难。

  (二)搭建综合授信平台。以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申请授信为前提、以工商部门掌握的信用信息为基础,以个私协会推荐建议为参考,以工行授信规则为依据,由工行确定具体服务对象的授信方案,采取集中批量授信与平时个案上门授信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授信服务。今年,首次集中授信工作力争5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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