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学校饮用水卫生:以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供水设施卫生状况及饮用水水质情况为重点,重点检查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生活饮用水水源、蓄水设施周围有无污染源及卫生防护情况,蓄水设施的清洗、消毒情况,水质监测情况,学校开水供应情况等。
3、传染病防控工作:督促指导学校按照卫生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4、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情况:加强校舍、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监督检查,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校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教学卫生环境开展监督检查。
(二)教育部门
要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学校卫生工作纳入教育工作整体规划,以行政手段督促各学校认真落实学校饮食饮水安全、教学卫生环境及传染病防控各项措施,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督促学校落实整改意见。
进一步加大农村学校食堂基础建设力度,在学校规划、建设过程中统筹考虑食堂设施和条件的改善,把学校食堂建设纳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相关教育工程,最大限度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学校
1、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每个岗位每个环节从业人员的责任;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每年督促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在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工作;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采购、加工、供应、贮存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加强食堂设施设备的定期维修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对外承包食堂的,必须严格按照准入要求,并把保证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承包人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2、做好饮用水卫生管理。按照卫生法规标准,规范饮用水的卫生管理,落实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指导意见,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
3、落实传染病防控各项措施。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传染病防控机构或部门,将传染病防控工作和健康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有学校传染病突发事件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等。
4、落实各项基本卫生条件。加强校舍、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建设管理。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教学卫生环境要符合学校基本卫生标准,排除卫生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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