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沿海办、交通运输厅、科技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保厅、水利厅、海洋渔业局、农业资源开发局、金融办、铁路办,人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
  21.培育区域发展新优势。大力推进产业、财政、科技、人才“四项转移”。建立和完善南北共建园区考核机制。培育国家和省科技富民强县试点县5-6个。落实好支持宿迁实现更大突破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徐州老工业基地振兴,加快淮安苏北重要中心城市建设。加快推动苏中与苏南融合发展,全面提升苏南发展水平。
  (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22.积极推进长三角区域发展一体化。推动长三角北翼城市群规划建设,发挥苏锡常在长三角一体化中的重要作用。建设完善长三角工程文献、大型仪器、实验动物等科技资源统一共享服务网络。新建高速公路ETC专用车道216条、15个客服网点。
  (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厅、交通运输厅)
  23.继续扎实做好对口支援工作。全面开工建设已经确定的援藏援疆项目,援助西藏完成投资3.12亿元,援助新疆完成投资15.64亿元。组织新疆未就业大学毕业生来苏培训。推进苏陕挂钩扶贫工作,安排援助资金1500万元以上。
  (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七)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24.大力推进节能减排。节能减排指标完成好国家下达的任务。万元GDP能耗下降3.5%以上。组织实施节能改造和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实现节能能力200万吨标准煤。组织对500家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削减2.19%、1.94%、2.78%和2.63%。万元GDP用水量下降4%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5%以上。
  (责任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保厅、发展改革委、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省级机关管理局)
  25.加强生态环境治理。确保太湖流域饮用水安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湖泛,进一步削减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流域水质。完成太湖510万立方米生态清淤任务。淮河流域和南水北调江苏段水质达标率稳定在80%以上,重点城市在用机动车环保检测率提高到80%以上。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80万立方米/日、污水管网2500公里,新增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3500吨/日。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新增造林80万亩和森林抚育150万亩。新增城市绿地4500公顷。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2-3个、国家园林城市1-2个、省级园林城市3-5个。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完成治理宕口100个,治理面积1000万平方米。
  (责任部门:省环保厅、太湖办、发展改革委、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农委、林业局)
  26.广泛开展生态创建活动。力争新增10个市、县(区)达到国家生态市、县(区)考核标准,5个城市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标准。
  (责任部门:省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八)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