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部门:省水利厅、发展改革委、农委、农业资源开发局)
16.坚决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在第二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有序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整理土地面积70万亩。完成部省合作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建设一期工程任务。
(责任部门: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沿海办)
(五)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
17.深入实施农村六件实事工程。
(1)农村人才工程。农业实用技术培训200万人,职业农民培训10万人,农民创业培训5万人,农技推广人员培训1万人,新型农民学历技能双提升培训3万人。
(责任部门:省农委、教育厅)
(2)农民健康工程。发展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县为单位人口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扶持经济薄弱地区200家中心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
(责任部门:省卫生厅、财政厅)
(3)为农服务工程。新增100个乡镇开通镇村公交。新建300个为农服务社(中心),改造升级700个为农服务社(中心)。执行国家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运输符合规定的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责任部门:省交通运输厅、农委、供销社)
(4)农村文化工程。向经济薄弱地区送书刊70万册、送戏2800场、送电影11.8万场。新增农村有线电视用户50万户,农村入户率超过77%。更新5000家农家书屋出版物,试点建设1000家数字农家书屋。
(责任部门:省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
(5)农村环境工程。疏浚县乡河道土方2亿立方米、村庄河塘土方1.5亿立方米。新建农村户用沼气工程5万处、大中型沼气工程500处、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35处。新增无害化卫生户厕80万座。建成200个省级环境整治试点村和1000个绿化示范村。
(责任部门:省水利厅、农委、卫生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保厅、林业局)
(6)脱贫攻坚工程。实现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500元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责任部门:省扶贫办、民政厅、财政厅)
18.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完成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修编工作。新辟和优化调整公交线路300条以上,新增和更新节能环保公交客运车辆3000辆以上。新增供水能力100万立方米/日,新增城乡统筹供水乡镇100个。人防工程竣工面积300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290万平方米。
(责任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民防局)
19.加快建立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推进市、县(市)城乡统筹规划制定和实施工作。进一步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的落户条件。全面推进农村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配备专职人员村级平台建成率达到70%以上。
(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六)提高区域协调发展水平
20.实现沿海开发新突破。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一期工程完成投资10亿元。连盐铁路完成投资30亿元,力争开工建设沪通铁路。临海高等级公路和崇启大桥分别完成投资30亿元、6亿元。盐河航道整治、通榆河东台至长江段航道分别完成投资8亿元、8亿元。加快建设沿海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开工建设盐城条子泥匡围一期工程。改造沿海滩涂已围垦区12万亩。发行沿海开发企业债券15亿元。设立江苏沿海产业投资基金并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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