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节乳品监管工作的通知
(苏食药监餐〔2011〕12号)
各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节乳品监管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0〕47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餐饮服务环节乳品安全监管工作,把加强乳品安全监管工作列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和日常监管重要内容,并结合地区实际,开展针对乳品采购查验、消费、监测等重点环节的监管工作,确保监管措施落到实处,确保监管工作抓实抓透,抓出成效。
二、强化措施,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各地要结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人约谈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对辖区内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乳品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乳品采购查验、索证索票、乳品贮存及涉及乳品的食品添加剂滥用、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要加大餐饮服务环节乳品监督抽检力度,将乳品检测列为监督抽检计划必检项目,调整乳品监督抽检的频次和数量,提高餐饮服务环节乳品检测覆盖率。同时,要建立和完善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制度,将乳品日常监管、涉及乳品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作为重要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内容进行记录。探索建立餐饮服务环节乳品安全监管信息公示制度,曝光餐饮服务提供者涉及乳品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协调,抓好案件查处工作。各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快建立乳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加强与卫生、农业、质监、工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对相关部门通报的乳品安全问题,要做好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检查,对餐饮服务环节中发现的乳品安全问题,要及时报告地方政府和上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并通报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从而导致出现涉及乳品安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查处并予以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