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健全县域经济发展促进机制。创新发展晋江等县域经济先进经验,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上新台阶。(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直有关部门负责)
(三十七)深化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继续推进第一批22个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增加20个小城镇作为试点。赋予试点镇政府更多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三旧”改造政策,探索形成规范的农村土地整治管理办法。(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三十八)实施国家海洋经济发展试点政策,完善海洋经济发展体制。深化海洋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各级涉海管理部门的职责划分。健全港湾建设管理体制和跨行政区的海洋开发协调机制。完善水域、岸线、滩涂、矿产等海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健全资源更新的经济补偿机制。进一步规范海域使用权流转制度。(省发展改革委、省海洋与渔业厅负责)
十、加快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制改革
(三十九)扎实推进福州、厦门创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提升“6?18”科技成果对接转化功能,完善研发协作、资源共享等创新机制。发展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和产学研合作项目。创新科研管理方式,健全成果评价机制。落实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等激励政策,建立健全体现创新价值的分配激励机制。(省科技厅、省经贸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负责)
(四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选择部分地区和学校开展推进素质教育改革、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改革、现代大学制度改革、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改革、闽台高校教育交流与合作等10项重大改革试点。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广泛开展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订单培养。(省教育厅牵头负责)
(四十一)加快文艺院团转企改制,探索演出票务、舞台美术、剧场管理等市场化运作途径。推进电影发行放映单位和影视制作机构转企改制。稳步推进制播分离改革。深化出版发行体制改革,推动出版发行单位人事、分配等内部机制改革。实施报刊出版单位分类改革,推动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