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行电价支持
对武夷新区内工业集中区的工业用电给予电价支持,通过供电营业区划调整等办法,降低工业电价,具体办法由省物价局会同南平市、省经贸委、省电力公司制定。
五、实行用地优惠政策
积极实施“退城入园”、“退二进三”战略,推动工业企业从城区搬出,进驻相应产业园区。给予南平市工业园区5000亩土地储备周转指标;支持武夷新区建设、承接产业转移等项目用地,凡利用政府投资、社会捐助及自筹资金建设基础设施、公益设施的,可采用划拨方式供地。优先统筹安排武夷新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武夷新区(武夷山市、建阳市)新增建设用地供地率另行考核。对武夷新区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和生态环保要求的项目的合理用地予以保障,并按规定减免相关费用。
六、加大金融扶持
积极协调省内金融机构加大对南平金融支持力度,在金融资源配置上予以适当倾斜,鼓励金融机构与武夷新区、产业转移园区等工业园区加强全面合作,对入驻园区的企业和产业转移项目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入驻园区企业通过上市、发债、对接股权投资基金等多种形式融资。
七、扶持生态旅游业发展
(一)从2011年起5年内,每年安排旅游专项资金1000万元,用于武夷山旅游项目建设、旅游促销、旅游品牌宣传等,促进武夷山旅游业发展。
(二)从2011年起5年内,省财政每年给予武夷山航线培育经费补助1000万元,营造产业发展环境。
(三)省交通主管部门结合国省道网调整工作,统筹考虑支持303省道武夷新区段改线提升等级工程建设。
八、支持现代农业发展
省财政设立农产品深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财政补助专项资金,对南平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项目,由省财政按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但每个年度对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500万元。对于现代茶叶、竹、花卉、油茶、果蔬等产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扶持。
九、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省直有关部门指导南平做好“十二五”相关规划的制定及产业发展配套政策的出台。省编制各类产业发展规划,充分考虑武夷新区发展需要,对央企、省属国企、大型民企到武夷新区发展以及武夷新区重点工业企业新上的重大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列入省产业调整振兴重点项目和省重点工业项目计划,并给予专项资金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