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标用途:用于衡量海洋生态保护的情况。
测算依据:目前平潭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面积占近岸海域总面积的比例为1.36%,未来规划建设塘屿列岛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等6个保护区 ,预期2015年、2020年平潭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面积占近岸海域总面积的比例分别为2%、3%。
国内外对比:浙江大陈岛陆域总面积17.06平方公里,海域面积600平方公里,2006年海洋生态保护区面积为21.6平方公里,占3.6%。《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规划2010年近岸海域自然保护区总面积占全省近岸海域面积的比例达5%,2020年近岸海域自然保护区总面积占全省近岸海域面积的比例达6%。
2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
指标解释:指区内平均每人拥有的公园绿地面积。
指标用途:用于衡量实验区公园绿地保护与建设的情况。
测算依据:2009年平潭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5.62平方米,预期2015年、2020年平潭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为11平方米、12平方米,有望在2030年实现规划中提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可以达到16.07平方米”的目标。
国内外对比:厦门市规划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2010年11平方米(预测值)提高到2012年11.5平方米以上。重庆市规划至2012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将超过25平方米。
30.林地占土地面积比重(%)
指标解释:指区内包括所有各种用途的林地面积总和与实验区土地面积之间的比值。
指标用途:用于衡量实验区内林地的建设与保护情况。
测算依据:2009年,平潭林地面积占土地面积比重为24.2%,考虑到平潭地区风沙大,植被稀疏,应大幅提高林地面积,预期2015年、2020年平潭林地面积占土地面积比重为30%、35%。
国内外对比:福建省林地面积为8353522.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7.6%。
31.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指标解释: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与生活垃圾产生量的比值。
指标用途:用于衡量实验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程度。
计算公式:(略)
测算依据:2009年,平潭城区生活垃圾为200吨/日,农村生活垃圾为100吨/日,平潭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0%。平潭今年年底动工建设日处理量600吨/日,计划工期为1年,投资2亿多元的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成后能够满足平潭生活垃圾处理需求,预期2015年、2020年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为95%、大于95%。
国内外对比:《关于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2015年年底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其中36个大城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达到95%。2009年厦门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7%。
32.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
指标解释:指区内通过污水处理厂处理的污水量与污水排放总量的比率。
指标用途:用于衡量实验区城市污水达标处理的程度。
测算依据:2009年,平潭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为50%,按照生态建设的要求,预期2015年目标值为70%(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为60%),2020年目标值为95%。
国内外对比:2009年天津市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0%,预期2010年底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处理后的水质全部达到国家一级排放标准。预计2010年厦门市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90%。
33.氨氮排放量(万吨/年)
指标解释:指报告期内氨氮最终排放量。
指标用途:用于衡量实验区氨氮排放情况。
测算依据:按照实验区生态建设要求,争取2015年、2020年控制在省下达的计划指标内,并适当超前。
国内外对比:2008年崇明岛氨氮排放量为0.35万吨, 2020年氨氮排放量的目标值为0.17万吨。2008年南平市氨氮排放量为0.267万吨。
34.氮氧化物排放量(NOX)(万吨/年)
指标解释:指报告期内氮氧化物最终排放量。
指标用途:用于衡量实验区氮氧化物排放情况。
测算依据:按照实验区生态建设要求,争取2015年、2020年控制在省下达的计划指标内,并适当超前。
国内外对比:日本计划2020年度和2030年度氮氧化物的年排放量比现在分别减少9%和35%。
35.SO2排放量(万吨/年)
指标解释:指报告期内二氧化硫的最终排放量。
指标用途:用于衡量实验区SO2排放情况。
测算依据:2009年平潭SO2排放量为0.0158万吨/年,争取2015年、2020年控制在省下达的计划指标内,并适当超前。
国内外对比:2009年崇明岛实现SO2排放总量0.1735万吨/年,控制在计划目标以内。
36.COD排放量(万吨/年)
指标解释:指报告期内COD的最终排放量。
指标用途:用于衡量实验区COD排放情况。
测算依据:2009年平潭COD排放量为0.1488万吨/年,争取2015年、2020年控制在省下达的计划指标内,并适当超前。
国内外对比:2008年,崇明岛COD排放量指标值为5.28万吨,2020年COD排放量的目标值为4.30万吨。
37.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指标解释:指报告期内达到国家或地区标准的工业废水排放量占所有工业废水排放量的百分比。
指标用途:用于衡量实验区工业废水排放情况。
测算依据:按照实验区生态建设的要求,预期2015年、2020年目标值分别为95%、100%。
国内外对比:2009年,福建省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2.42%; 2008年天津城区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排放率达到100%。
38.空气API指数达到二级天数占全年比例(%)
指标解释:指API指数介于51到100的天数占全年比例,API(Air Pollution Index)是一种我国现行普遍采用的反映和评价空气质量的评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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