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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药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8、认真做好许可证管理工作。一是严格药品批发企业验收标准,提高药品零售企业开办标准,加大市场退出力度。二是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制,对换证后的企业进行抽查、复查。三是加强对大型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政策引导和服务,鼓励推进医药企业之间的兼并重组,提高药品流通集中度。四是实行进口药品销售备案制度,规范进口药品购销渠道。五是各市局负责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监管,重点检查处方药销售、抗菌药物销售、药师在职在岗等情况,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十二个不”的承诺。

  9、认真做好GSP认证工作。一是制定年度GSP认证检查工作计划,强化GSP认证和跟踪检查,跟踪检查率应达到100%。严格GSP检查员管理,严肃认证检查纪律,建立科学合理的选派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提高检查效果和认证质量。二是落实企业质量责任。各市局负责组织企业定期开展评估,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和质量受权人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质量管理体系不合理、质量责任主体不清晰、质量受权浮于形式的,予以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停止其经营活动。

  10、加强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监管。开展对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行为的监督检查,制定《江苏省互联网药品信息发布行为规范》,研究违法网站计算机自动化监测系统,对违法网站进行通报和曝光,不定期发布互联网药品消费警示。

  11、开展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出台药品批发企业安全信用等级评定方案,推进药品安全信用分类分级管理。二是根据企业申请,遴选和表彰一批药品经营诚信企业。三是建立药品批发企业和销售人员信用档案。四是继续做好药品经营企业商业贿赂治理工作。五是各市局负责做好零售企业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及时将药品零售经营许可证基础数据按时报送省局信息中心,由省局汇总报送省信用信息中心。

  12、开展企业人员和监管人员培训。分批举办企业计算机远程监管操作人员培训班;举办1期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培训班;举办1期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班;举办1期药品GSP检查员培训班。

  13、开展对热点难点工作的调研。组织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药品GSP监管、药品冷链管理、药品分类管理、基本药物配送、互联网药品销售、医疗机构药品监管等相关专题课题的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

  14、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培训考核,提高药品流通监管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AB角制,严格遵守国家局“八条禁令”和省局“十一个不准”、“禁酒令”。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确保行政权力的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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