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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药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药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食药监通〔2011〕80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局认证审评中心:
  现将《2011年全省药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2011年全省药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

  1、巩固药品“两网”示范县(区)创建成果。一是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开展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二是加强管员、信息员培训、监督、考核和管理,制定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办法,充分发挥“两员”的作用。三是对“农村药品‘两网’示范县”和“城市两网示范区”进行复查,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四是继续推进城市社区药品“两网”示范区创建,尚未达标的6家创建单位争取全部达到规定要求。五是探索建立“两网”建设长效运行机制,将药品“两网”建设所需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2、积极推进“国家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一是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国家局及省局关于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充分认识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的重要意义。二是各申请创建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班子,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实施计划,开展全面自查,经地方政府批准后提出创建申请。三是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家局和省局标准,与地方政府协商确定辖区内参创单位名单报送省局。四是省局组织人员对各市申请创建单位进行审查和筛选,推荐我省“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试点单位”报送国家局审核。五是被国家局确定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的试点单位,应严格按照标准开展创建。省局依据创建单位申请,组织人员进行检查,争取年底前5家以上单位达到国家局的验收标准。

  3、认真做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一是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督促辖区内经营“四大类”和基本药物的批发企业全部入网;督促企业建立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制度,严格按规定进行核注核销。二是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电子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帮助解决企业遇到的实际问题。三是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电子监管工作,及时处理预警信息;对企业入网、数据上传情况的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上级药监部门。四是开展药品经营企业电子监管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对4月1日仍未入网或未按规定进行核注核销的药品批发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核减相关经营范围,并建议相关单位取消其基本药物配送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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