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入开展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
建立健全示范创建工作制度,制定出台《江苏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评定细则》和考核验收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示范创建申报、评定、管理及奖惩机制。鼓励基础条件较好、参创积极性高的地区、街道及餐饮服务单位,扎实做好申报、参创工作。做好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遴选及上报工作,组织参创地区对照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标准,寻找差距,提高工作针对性,力争一次性通过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的达标验收。
(四)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大中专院校、托幼机
构食堂进行全面整治,对危害食品安全的关键因素进行逐一排查,将食品安全风险降到最低。对“农(渔)家乐”、旅游定点餐馆、地方特色小吃等进行治理,规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市场。开展餐饮服务环节肉及肉制品、乳品、酒类、调味料等产品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积极探索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
(五)积极开展监督抽检工作。
摸清本地区食品检测资源情况,加强监督抽检工作业务培训;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餐饮服务环节凉拌菜、生食水产品、熟肉制品、餐饮具、调味品等19个重点品种的监督抽检工作;完成产品抽样与送检及有关检测数据的汇总、分析上报工作,依法开展抽检后稽查执法工作。
(六)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地方举办的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重大活动,通过实施全程监管、现场监督,确保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重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切实加强保障能力建设,做好人员培训、装备配置、培训演练、经验交流等工作,进一步提高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保障水平。
(七)提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建立健全统一、高效、通畅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网络,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切实解决迟报、漏报、瞒报问题。出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应急指挥机构、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等予以明确。组建专业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应急处置队伍,通过加强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八)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
按照国家局教育纲要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大力普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和科普知识。继续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全面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基本情况,编写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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