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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强化节能减排,着力推进结构节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推进清洁生产,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发展。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减排,试点建设天然气冷热电三联供等分布式能源系统,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业发展。

  (四)推进低碳技术研发和产业化。

  建立完善低碳技术研发创新平台,引导企业开展低碳技术研发、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力争在节能与能效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先进核能技术、二氧化碳捕集利用技术、固碳技术等方面取得突破,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低碳技术成果。加强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国外节能、环保、新能源等先进技术。

  (五)构建资源综合利用与循环利用体系。

  加快建设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和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提高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和工业用水重复利用水平。试行旧机电设备、旧家电等重点领域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广家电以旧换新,推动机电设备再制造产业发展。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建立以社区为基础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鼓励资源再利用产业规模化发展,促进建筑废弃物、餐厨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到2015年,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率达到60%。

专栏10:低碳发展及循环经济工程

  低碳发展项目:推进产业园区低碳化,加快推进前海、光明、坪山、大运城和大鹏半岛低碳生态示范城区建设。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加快实施“金太阳”工程和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100兆瓦储能电站、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工程。

  循环经济项目:加快建设月亮湾片区、嘉达高科国家合成树脂产业化示范基地、银星科技园和电镀线路板四大循环经济产业园。推进光明新区综合性循环经济城区、观澜循环经济示范街道、龙岗工业危险废物处理基地、东部华侨城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以及塘朗山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二期项目等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建设。

 

第三十三节 加强环境治理和保护

  (一)建立健康水生态系统。

  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新建和扩建福田、沙井等污水处理厂,到2015年,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542万吨/日。对现有污水处理厂实施脱氮除磷技术改造,提高污水处理深度。完善污水支管网,建立多层次的污水收集系统,提高污水收集率。加快深港深圳河治理四期工程建设,以及深莞惠界河及跨界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逐步恢复河流生态系统。加强陆源污染防治,控制船舶污染和海域养殖污染。实施污水截排、河道及库底清淤,整治入库支流,保护饮用水源水质。到2015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中心城区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其他地区达到80%。

  (二)改善大气和声环境质量。

  完善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系统,加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协同控制,着力解决大气污染问题。对妈湾电厂和主要燃油电厂实施低氮燃烧器改造和烟气降氮脱硝工程,加快高污染锅炉淘汰和工业窑炉“油改气”工程建设。推进油品升级,实施更为严格的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排放控制。采取低噪路面改造、安装声屏障、种植绿化带等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影响。强化对噪声的监督执法,营造宁静的生活工作环境。到2015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大于360天。

  (三)加强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控制。

  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建设东部垃圾焚烧厂等6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老虎坑污泥处理工程等3座污泥处理设施,妥善解决污水处理厂污泥二次污染问题。促进建筑废弃物源头减量、减排与回收利用,严控余泥渣土污染。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严格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监管。加强土壤重金属、毒害有机污染物防治,重点防范土地功能置换过程中的环境风险,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与修复。到2015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100%。

  (四)加强环境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建立更严格的环保准入制度,加大违法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超标或超量排污等污染环境的行为。完善环境保护科技和经济政策,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制度。加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完善大气、水、海洋、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和主要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健全突发环境事件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处置体系。

第三十四节 推进国家生态市建设

  (一)建立生态安全体系。

  严格基本生态线管理,保障城市基本生态空间和生态功能。依托山体、水库、海岸带等自然区域,连通大型生态用地,构建“四带六廊”自然生态安全网络。加强湿地生态系统、地带性森林植被生态的保护和修复,推进大鹏半岛、田头山、铁岗-石岩湿地、塘朗山苏铁、清林径等5个自然保护区和大鹏半岛国家地质公园建设。建立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繁育基地和救护中心,保护和提高生物多样性。实施近海增殖放流和人工渔礁投放等措施,修复重建海洋生态系统。加强与香港合作共同建设河套地区生态廊道、米铺与福田红树林自然保护合作区生态修复项目。加快建立全市生态补偿机制。

  (二)建设绿色宜居城市。

  全面推进国家生态市建设,开展宜居城区、宜居街道、宜居社区示范创建活动,打造康居、安居、乐居的宜居城市。建成约300公里区域绿道、约500公里城市绿道和约1200公里社区绿道,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惠及民生的绿道网体系。实现绿道网络体系和城市慢行交通系统有机结合,为市民提供绿色出行、休闲游憩、体育健身的绿色开敞空间。加快梧桐山国家级风景区规划建设,新建11个森林(郊野)公园和50个社区公园。全方位开展生态风景林、沿海防护林、水源涵养林以及其他各类绿地建设,推行屋顶绿化和垂直绿色,增加城市绿量和碳汇。到2015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6.5平方米。

第十章 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



  进一步解放思想,全面深化综合配套改革,对国家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重大举措先行先试,对符合国际惯例和通行规则、符合我国未来发展方向、需要试点探索的制度设计先行先试,对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对全国具有重大示范带动作用的体制创新先行先试,对国家加强内地与香港经济合作的重要事项先行先试,力争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动力源泉。

第三十五节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增强政府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能力。科学界定政府行政职能,不断提高宏观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二)创新行政管理体制。

  理顺事权关系、优化行政结构、提高政府效能,加快构建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深化大部门制改革,完成区级政府机构改革。优化行政层级,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发展新型功能区,探索扁平化管理新模式。创新基层管理体制,科学合理划分市、区、街道事权,增强基层综合服务功能。完善公务员分类管理体制,稳步扩大公务员聘任制的实施范围。

  (三)优化行政运行机制。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行政审批法治化、规范化和标准化,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实行审批事项、流程、时限的公开透明运作。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完善并联审批制度,提高审批效率。强化行政问责制,健全政府绩效评估与管理体系,提高政府运行效能。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廉洁政府。推动绩效审计立法,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监管。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实施,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

第三十六节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一)加快财税金融体制改革。

  调整完善财政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系。实施第四轮市、区财政体制改革,建立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政府投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积极争取在国家服务业税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方面先行先试。大力推进科技银行、中小银行试点工作,促进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健康发展。

  (二)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整合土地、资产、财力等政府资源,发挥市区两级政府积极性,建立更加规范化和市场化的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等方式,引导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加快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社会福利等领域引入社会资本的步伐,推动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深化公用事业管理体制改革,放开公用事业的建设和运营市场,建立多元化的公用事业投资和运营机制。

  (三)推动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基础性、先导性和公共性作用,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继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消除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性障碍,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全面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切实保护民间投资的合法权益。制定实施促进社区股份经济转型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集体合作经济转型发展。

  (四)推进价格体制改革。

  建立健全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价格和环保收费形成机制,促进结构调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深化水价改革,完善阶梯水价制度和差别水价制度,推动水价同网同价。深化电价改革,逐步实行工商业同价,推行居民阶梯电价。深化气价改革,完善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与门站价格联动机制。推进环保收费制度改革,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试点小区垃圾分类收费,探索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及排污权有偿取得和使用制度。推进公用事业价格改革,完善民办学历教育收费政府指导价管理方式,推进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实行药品零加成,探索建立交通拥挤收费制度。

第三十七节 深化文化和社会体制改革

  (一)加快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继续推进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城市建设。支持三大文化集团创新发展,打造竞争力强的现代传媒集团。推进有线电视网络资源的改革重组。建立政府资助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文艺团体及公共文化设施投入和运行机制。出台公益文化活动赞助管理办法,加强对民间文化组织和民间文艺团体的扶持。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以多种形式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增加多元化供给能力,满足多样化社会需求。

  (二)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

  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扩大购买服务。建立政府职能部门购买服务的监督考核机制,制定公共服务标准、资质检查和第三方评估监管制度,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

  (三)深化事业单位改革。

  创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扩大事业单位法定机构改革试点范围,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推行全员聘用制。积极推进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探索职业年金制度。深化事业单位职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行绩效工资制度。推进区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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