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建立便捷高效的社情民意反映机制,重视发挥互联网通达社情民意的积极作用,畅通市民参与社会建设的渠道。全面推行重大公共决策的社会公示制度、公众听证制度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健全重大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矛盾纠纷防范和化解机制,健全信访接访制度,完善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网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工作联动机制。构建矛盾纠纷有效化解的工作网,力争实现社会矛盾小事不出社区、大事化解在街道、重大事项在区级集中处理。

  (二)健全社区服务体系。

  整合社区管理资源,完善跨部门综合性社区服务模式,健全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织造功能完备、互联互通、群众满意、覆盖全社会的服务网和民心网,构建现代化和谐社区。坚持政府资源供给的主体地位,积极发展社区民办非营利服务机构,促进社区服务的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提高社区服务居民的水平。完善社会服务业发展政策,制定社区服务标准,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扩大政府购买社区服务的领域。推进社工和义工服务联动,增强社区和家庭互助服务功能。强化社区服务效能,实现市、区、街道(社区)三级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继续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完善社区服务设施。

  (三)培育和规范社会组织发展。

  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构建法制健全、规范有序、分类指导、监督有力的社会组织管理体系。提升社会组织能力,增强社会组织化解社会矛盾、提供社会服务和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建立市民依托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公共服务的新机制。大力发展服务民生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支持符合产业导向的行业性社会组织,引导规范科教文卫体和新型社会组织。开展社会组织诚信建设,加强社会组织队伍建设,建立科学有效的社会组织评估制度,形成一批公信力高、影响力大的社会组织。依法规范社会组织运作,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制度。完善现代社会工作制度,拓展社工服务的领域和内容。

第二十三节 打造平安深圳

  (一)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大力推进科技强警,健全覆盖全市的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网络及快速反应系统,建立完善全方位、立体化、网格化的动态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厉打击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加大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整治,重点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保持对“黑恶势力”和“黄赌毒”的严打高压态势,提高反恐能力,保障大运会等重大活动的安全。到2015年,全面建成适应现代化大都市特点的现代警务机制和群防群治网络,“110”有效刑事警情接报数累计下降幅度不低于15%,基本解决社会治安基础性、结构性问题,市民安全感明显增强。

  (二)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建立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加大安全监督和治理力度,提高市民饮食用药安全水平。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入、市场准入和信息可追溯制度,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进一步强化农副产品、基本用药和各类餐饮企业、工业区食堂等抽检和检测,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力争实现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的全过程监管,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保障市场供给。建立质量安全信用机制和质量评价机制,加大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到2015年,食品生产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2%以上,药品安全抽样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三)加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

  健全城市灾害综合预防体系。加大公共安全公益性宣传力度,普及公共安全常识,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健全城市应急信息网络,加强基层应急组织建设,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公共卫生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预警防控,提高应对和处置能力。加快重要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重要物资储备管理,提高储备和应急能力。加强水文、气象、地震、地质灾害的监测网站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公共气象服务工程,完善各类三防、应急工程。加强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加固各类水库和沿海堤防,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加强国防动员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各类国防动员预案,提高平战转换能力。全面优化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和结构比例。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做好重点区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到2015年,亿元GDP安全事故死亡率累计下降幅度不低于10%。

第二十四节 加强人口调控管理

  (一)控制人口规模过快增长。

  创新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实施产业、人口、城市空间三方联动调控,建立“以证管人、以房控人、以业择人”的新型人口调控机制,全面推进人口分区域调控指导性计划,力争实现实际管理人口总量有所下降。全面推进居住证管理制度和房屋编码卡管理制度,实施居住证与租赁许可的有效联动,实现人屋对应动态管理,提升人口精细化管理水平。到2015年,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1100万人以内,非户籍人口居住证和出租屋管理覆盖率达到98%以上。

  (二)推进户籍政策创新。

  有序扩大户籍人口比重,加大在深暂住人口身份转化工作力度,建立居住证制度与户籍制度的衔接机制,拓宽来深从业人员积分入户政策覆盖面,探索开辟“居住证+社保”等新型迁户渠道。畅通技术技能迁户、投资纳税迁户渠道,适度优化政策性迁户条件,推动户籍政策与养老保险、人事调配制度的联动改革,消除人才入户障碍。到2015年,户籍人口达到400万人。

  (三)全面做好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认真贯彻实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创建全国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完善人口计生综合管理,提升人口计生技术服务水平,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优生优育水平。加强流动人口计生服务,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公共服务体系,落实基层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建立流动人口流出地与流入地的区域合作机制。实施优生优育工程,依法保护妇女、青少年和儿童的各项权益,积极开展常住人口出生缺陷筛查和干预,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到2015年,户籍人口政策生育率达到95%以上。

第七章 加快特区一体化发展



  以经济特区范围扩大为契机,瞄准国际一流标准,全面推进特区一体化建设。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加快六大新型功能区建设,推进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实施城市基础设施五大提升工程,增强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功能。

第二十五节 统筹推进一体化建设

  (一)全面推进六个一体化。

  制定实施特区一体化建设中长期规划,以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以转变发展方式为核心,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先导,以财政体制改革为抓手,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全面推进法规政策、规划布局、基础设施、管理体制、环境保护以及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和社会管理标准和水平。到2015年,特区一体化建设实现根本改观。在原特区外地区完成一批重点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用设施建设。形成比较完善的公共交通网络和初具规模的轨道交通网络。完成重点旧工业区、旧生活区的改造,城市面貌和市容环境明显改善。排污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建成,环卫设施比较完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得到加强。产业结构、人口结构不断优化,社会治安明显改善。

  (二)大力推进先行示范区建设。

  加快坂田华为片区、二线拓展民治片区等一体化先行示范区建设,着力提升规划和设计水平,重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市政配套和公用设施。加强和改善城市管理和社会管理,促进社区股份经济转型升级,在吸引民间投资、土地集约利用和低碳生态发展等方面先行先试,发挥辐射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动特区一体化建设的全面开展。

第二十六节 加快新型功能区开发

  (一)统筹安排城市开发建设时序。

  依照“主攻西部、拓展东部、中心极化、前海突破”的策略,加快西部填海工程,推进大空港区建设,初步完成宝安、光明重点城区的改造工程。加快坪山-大亚湾地区、深莞惠边界地区开发建设,提升东部地区城市化水平,形成辐射周边地区的次中心功能。以深圳北站至深港边界为中央功能轴,依托轨道交通、高快速路网,构建城市中心功能拓展区。加快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形成新的增长极。

  (二)加快培育区域发展极。

  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开发新型功能区,培育经济发展的区域增长极,形成科学发展的示范新区。加快推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光明新区、坪山新区、龙华新城、大运新城、大鹏半岛滨海旅游度假区六大新型功能区开发建设,立足优势、突出特色、差异发展、统筹推进,促进区域整体性开发、组团式发展。

  (三)加快推进特色功能片区建设。

  按照集群化、集聚化发展思路,建设特色功能片区。加快深圳高新区深圳湾园区、保税区的转型升级,突出产业特色。推进福田环CBD区域、罗湖笋岗-清水河现代服务业基地等片区更新提升。编制和实施航空城现代服务业基地、沙井西部沿江地区先进制造业基地、宝龙工业区等片区规划建设,积极吸引新的产业项目和要素资源,打造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载体。

第二十七节 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一)加快推进城市更新。

  进一步完善城市更新配套政策法规,加大城市更新推进力度,以城市更新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结合城市规划建设、更新改造,加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重点推进盐田港后方陆域片区、宝安松岗片区、龙岗深惠路沿线等重点区域的城市更新。到2015年,完成城市更新用地规模达到35平方公里,初步完成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的处理,基本完成福田、罗湖、南山、盐田的城中村改造或转型整治,基本完成宝安、龙岗、光明、坪山主要地区的城中村整治。

  (二)加强土地资源整备。

  创新土地整备体制机制,加快建立责权清晰、利益共享、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市区土地整备机制。积极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实现用地增长模式由增量扩张为主向存量改造优化为主的根本性转变。以前海、光明、坪山等区域为试点,加大重点开发区域和重大项目用地的土地整备力度。到2015年,力争通过土地整备释放150平方公里建设用地。

  (三)创新土地管理体制机制。

  探索高度城市化地区土地资源、资产、资本综合管理模式,深化土地市场化配置,提升土地利用效率。逐步完善适应城市发展转型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土地供应政策,实行差别化的地价标准。改革原农村集体土地管理,理顺产权关系,探索土地流转的市场机制,盘活土地存量。

第二十八节 完善城市基础设施

  (一)构建高标准一体化的综合交通体系。

  以建设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城市为目标,规划布局并建设实施一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畅通区域性战略通道,促进综合交通协调发展,形成内外畅达、衔接高效、绿色低碳的高标准一体化综合交通体系。坚持国际化战略,以高效管理和优质服务提升港口辐射力和竞争力,坚持区域化战略,以协同发展和错位竞争积极拓展机场发展空间,强化港口和机场的枢纽地位,到2015年,港口集装箱吞吐量达2800万标准箱,机场旅客吞吐量达3500万人次。加快珠三角城际轨道和国家铁路建设,完善我市高快速路网体系,推进跨珠江通道规划建设,到2015年基本形成深港半小时和珠三角一小时交通圈。

  (二)建设国际水准公交都市。

  实施公交优先策略,着力促进居住地、公共交通、就业地的优化组合,从源头上实现交通减量。加快形成以轨道交通为骨架、常规公共交通为网络、出租车为补充、慢行交通为延伸的一体化公共交通体系。实施需求管理,出台引导公交优先的配套政策,控制小汽车过快增长,提高公共交通分担率。“十二五”期间,新增轨道交通运营里程力争超过160公里,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56%,初步建成国际水准公交都市。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