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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第十一节 优化产业组织形态

  (一)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总部基地。

  引进和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总部企业,建立健全总部企业引进、支持和服务体系。实施总部企业引进计划,着力吸引国际知名企业在深圳设立中国业务总部、国内大型企业在深圳设立国际业务总部,培育发展本土大型企业集团总部。优化总部经济发展环境,整合总部经济发展资源,统筹企业总部和研发基地的规划布局,保障总部建设用地,加快推进总部基地建设。“十二五”期间,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地区总部、国内大型企业集团国际总部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总部等总部企业40至50家,初步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总部经济发展集聚地。

  (二)强化行业龙头企业带动作用。

  鼓励优势企业实施行业并购和重组,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世界级品牌的大企业。强化产业集群发展优势,形成以大企业为龙头、中小企业专业化创新协作体系,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链。支持龙头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和创新,带动中小型企业配套创新,提升产业整体创新活力。到2015年,年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企业达到30-35家,其中超千亿元企业3-5家,形成千亿元企业、百亿元企业、十亿元企业与小型专业化创新协作企业在产业链中的合理分布。

  (三)扶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

  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创新扶持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实施中小企业上市培育计划、融资计划、产业链配套计划、人才与创新支持和市场开拓五个专项计划,全面提升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和快速成长的能力。继续完善上市培育联动工作机制,加大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力度,“十二五”期间,力争培育200家中小企业在海内外上市。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规划建设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总部基地,为中小企业成长提供空间保障。

第四章 加快建设智慧深圳



  实施信息化带动战略,把信息化作为创新驱动、产业升级、城市发展的重要支撑。加快建设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大力推进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实现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全面建设智慧深圳。

第十二节 建设国际领先的信息基础设施

  (一)加快建设下一代宽带网络。

  构建宽带、泛在、融合、安全的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和数字电视网络建设,实现通信网络和广播电视网络的IP化、宽带化和全光化。继续扩大IPv6应用试点范围,积极推进IPv6网络商用。高起点统筹规划全市信息管网、机楼机房的建设,推动光纤到户,全面提高宽带普及率和接入带宽。加快无线城市建设,重点在学校、公共图书馆、交通枢纽等公共场所部署无线热点,为市民提供免费无线宽带接入服务。到2015年,全市宽带用户数突破400万户,无线宽带网络覆盖率超过99%,基本实现百兆家庭宽带接入能力。

  (二)提高信息服务支撑能力。

  依托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整合存储资源和运算资源,打造面向应用的城市公共云计算平台。建设物联网传感信息网络平台、物联信息交换平台和应用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支持运营商加快建设高端数据中心、大型托管中心、网络运营中心等信息服务基础设施。积极争取开通国际通信专用通道,提升互联网国际接入能力。加快三网融合试点城市建设,鼓励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支持融合型业务发展,提高信息资源与网络资源使用效率,建设国家“三网融合”示范市。

第十三节 全面提升城市信息化应用水平

  (一)完善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体系。

  深化电子政务应用,规范业务,优化流程,建立覆盖全业务、全流程的电子政务体系,提高政府管理和服务质量,创新服务模式,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增强政府网站的公共服务功能,扩大在线服务内容和范围,提高在线服务能力。以政务信息资源为重点,建设完善空间地理、人口、法人单位等基础数据库,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实现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和业务协同。强化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和综合评估,提高行政效率。

  (二)推进城市管理智能化。

  深化城市管理运行的信息技术应用,建立与城市快速发展相适应的智能管理体系。加大城市物联网传感网络建设与整合力度,逐步实现基础设施与基础资源的实时监测和高效利用。建设高效低碳的智能交通系统,营造“智慧交通、低碳出行”的绿色交通环境。健全跨部门的主动、预应式城市安全和应急信息管理体系。积极应用物联网技术,对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销售、使用进行全程监管。推动生态环境信息采集传输网络化、智能化,建立生态环境管理保护新模式。深化“数字城管”应用,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三)拓展民生领域信息化应用。

  拓展信息化在民生领域应用的广度和深度,提升市民基础信息服务水平。推广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建立数字化、网络化的医疗卫生管理服务模式。深化信息技术在社会保障、人事管理等领域的应用。推动学校信息化建设,拓展数字化、智能化教学资源,促进教育内容、教育手段和方法信息化。提高社区管理信息化水平,为居民提供更加便捷的在线服务。

第十四节 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

  (一)深化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

  大力推广应用并行工程、虚拟设计制造等先进研发设计技术,数控、柔性制造等先进加工控制技术,增强物联网在工业领域的应用,促进精益生产、敏捷制造、虚拟制造和网络化制造,重点推动激光设备、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向高端跃升。鼓励传统行业加快产品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增强自主研发和创意设计能力,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降低生产成本和资源消耗,推动黄金珠宝、服装、包装印刷、钟表等优势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

  (二)以信息技术推进服务业高端化。

  加快推进互联网与实体经济的渗透融合,鼓励企业应用信息化手段优化供应链和价值链,用信息技术推进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科技服务、专业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的高端化。以信息化整合优化企业经营管理流程,集成人力资源、财务、供应、生产、销售、客户等系统,构建统一的企业管控平台,支撑企业科学决策,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模式和生产组织形态的创新,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三)大力发展电子商务。

  坚持政府推动与企业运作相结合,营造环境与推广应用相结合,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相结合,重点推进与协调发展相结合,加快建设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市。普及企业和行业电子商务应用,积极扶持和培育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大力发展第三方和移动电子商务服务,促进网上商城和国际贸易电子化发展。完善电子商务信用、支付、物流和认证等支撑体系,不断优化电子商务的市场发展环境,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区域辐射力的电子商务中心城市。

第十五节 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保障

  (一)建设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加强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应对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网络失窃密的防范能力和预警检测、容灾备份、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基础信息网络和重点信息系统安全。开展网络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网络监测,建立健全网络信任、电子取证体系,完善应急处理机制,提升响应恢复能力。

  (二)营造信息安全环境。

  加强信息安全法规建设和有关标准的制定工作。提高信息安全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的自主研发能力。强化信息安全监控手段和力量,加强对网络违法有害信息的清理整治。完善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加强行业监管,建立网上行为自律机制,强化个人信息的保护措施,构建网络诚信体系。加强无线网络空间综合治理,优化信息化发展环境。

专栏7:信息化建设四大工程

  信息基础设施工程:加快光纤入户建设,完成滨海枢纽机楼、宝安通信机楼建设,新增月亮湾、留仙洞、沙井、光明南、坪山等地机楼。

  三网融合试点工程:完成符合三网融合双向进入要求的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和IPTV、手机电视播控平台建设。实施三网融合数字家庭试点示范工程。推动三网融合技术在大运会的应用示范。

  无线城市建设工程:加快3G、WLAN、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地面数字电视等无线宽带网的全市无缝覆盖与重点地区的深度覆盖,率先开展TD-LTE规模试验网建设。

  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推进物联网关键技术攻关,搭建公共技术研发和检测服务平台,在交通、物流、电力、水务、金融、医疗以及社区实施一批应用示范工程。

 

第五章 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持民生优先,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整合公共服务资源,提升就业、社保、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着力加大对原特区外公共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提高民生幸福水平。

第十六节 提高就业和收入水平

  (一)促进充分就业。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大财税、金融、产业等政策促进就业的力度,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创造劳动者就业和发展的机会。加强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和设施建设,完善促进各类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和属地化。继续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加快职业培训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劳动者技能。

  (二)稳步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基本同步、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的机制。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工资标准,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创造条件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加大对垄断行业薪酬分配的监管力度,切实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完善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制度体系,建立规范有序、公平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加强政府监管,充分发挥工会等组织的作用,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完善欠薪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劳动密集型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和监控预警制度,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人文关怀,开展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培训,帮助来深建设者尤其是新生代劳务工更好地融入城市。

第十七节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一)完善社会保险体系。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和服务体系,稳步提高社会保险整体保障水平。健全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养老保险覆盖率。到2015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探索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扩大工伤康复受益面,加强工伤预防和康复服务。落实生育医疗费与医疗机构的独立结算,健全生育保险制度。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建立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三位一体”的失业保险制度。加强社保基金管理,提高基金收益水平,确保社保基金保值增值。鼓励和支持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保险等补充养老。

  (二)健全社会福利体系。

  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扩大对特殊群体的覆盖,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完善低收入家庭收入与财产跨部门核对机制。建立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第二条保障线,推动社会救助与项目救助、临时救助的有效衔接,实现对低保对象和低收入困难群体救助的全覆盖。鼓励社会资本兴办社会福利机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形成结构优化、功能多样、布局合理的养老服务网络。到2015年,机构养老床位总数翻一番,每千名户籍老人机构养老床位数达到40张。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拓宽社会捐助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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