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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大力实施自主创新五大工程,强化人才、科研、产业、企业等创新载体建设,广聚优质创新资源,加快构建高素质创新人才队伍,着力增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经济发展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率先建成创新体系健全、创新要素集聚、创新效率高、经济社会效益好、辐射引领作用强的国家创新型城市。

第四节 增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能力

  (一)加强基础创新能力建设。

  围绕增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组织实施基础创新工程,建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基础性、前沿性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平台。完善高水平、研究型高等院校布局,着力提高南方科技大学、深圳大学以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的科研水平,新建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学院。加快建设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深圳国家基因库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支持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华大基因研究院、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热带亚热带作物分子设计育种研究院等快速发展,组建20家左右创新能力强的科研机构。大力提升电子信息产品标准化等国家工程实验室、化学基因组学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医用诊断仪器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一批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的创新能力。深入开展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农科院以及国内其他著名科研机构和高校的全面合作,推动院市、校市共建研究机构。

  (二)推进核心技术创新和产业化。

  把握科技发展趋势,加大对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支持力度,着力增强源头创新与核心技术创新能力,抢占全球科技制高点。组织实施科技登峰计划,集中优势资源推进重大科技专项和产业技术攻关,力争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互联网、基因工程、干细胞、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关键技术。鼓励支持企业、科研机构、大学参与国家重大自主创新计划,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重大科技攻关任务,形成一批国际领先的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成为国家关键核心技术创新的重要基地。加强深圳国家大学科技园、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打造以西丽大学城、深圳湾高新区和大沙河创新走廊为主体的自主创新核心区,新建一批创新成果产业化基地。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化工程,支持重大创新成果加速转化,“十二五”期间,建设100-150个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200-300个市级高技术产业化项目。

第五节 构建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

  (一)强化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

  优化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大力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推动从产品输出向技术输出、研发服务延伸。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创新能力突出、引领带动能力强的领军企业进入世界科技创新前沿,实现从模仿跟随到超越引领的战略转变。鼓励骨干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引进、吸收先进技术成果,推动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加快培育自主创新型中小企业群,引导中小企业以产业链专业分工方式进行模块化创新,形成集聚集群创新优势。

  (二)广聚优质创新资源。

  在更广范围、更大空间集聚配置优质创新资源,促进各类创新要素有机结合,打造国际创新中心。大力推进深港和国际科技合作,支持企业设立境外研发机构,加大招研引智力度,吸引跨国公司来深圳设立研发中心和设计中心。主动与国家创新体系衔接,积极争取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重大创新能力项目布局深圳。加强与著名大学和一流科研机构的战略合作,支持大学、科研机构、企业共建产学研技术联盟、产业联盟、标准联盟。力争到2015年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达到50家,新增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中心200家以上。

  (三)全面优化自主创新环境。

  完善自主创新政策体系和服务保障机制,促进知识、技术、人才、资本有机结合和良性互动,营造更加优越的自主创新生态环境。落实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意见,继续实施加强自主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33条政策措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大自主创新投入,加快推进创新型产业用房建设。支持企业参与制订技术标准、产品标准、服务标准,健全标准化战略实施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重大发明专利的奖励制度。打造一批知名的自主创新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加大品牌推广力度。落实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优先采购制度,培育和扩大市场需求。优化创新创业融资环境,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自主创新和产业化的支持力度。健全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优质服务。推进深圳新科技馆及各类科普设施建设,办好自主创新大讲堂,提高市民科学素养。

第六节 构筑创新人才高地

  (一)建设规模宏大的创新人才队伍。

  坚持引进与培养并重,集聚国内国际创新人才资源,建设人才宜聚城市和人力资源强市。组织实施国内人才引进培育扶持计划,依托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和科研机构、国际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项目,推进创新团队建设,吸引和集聚院士、优秀青年科学家、国家科技大奖获得者、重大前沿核心技术技能掌握者等创新人才。落实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孔雀计划,创新海外引智工作机制,统筹设立海外人才联络处,加强与跨国公司、一流科研机构和知名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合作,充分利用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等平台招贤纳才。“十二五”期间,力争引进50个以上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1000名以上海外高层次人才和10000名以上国内高层次人才。

  (二)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营造公开公平和竞争择优的制度环境,打造深圳引才、育才、用才新优势。加强人才载体建设,充分发挥企业研发中心、博士后工作站、国家留学生创业园的支撑作用,提高高等院校和各类研究机构创新型人才培养能力。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健全人才服务体系,提高人事代理、社会保险代理、企业用工登记、出入境和子女入学等服务水平,完善人才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技能培训等资助制度,满足人才发展需求。建立人才发现、使用、评价机制,建设按国际惯例运作的人才市场,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三)努力打造创新创业杰出城市。

  持续塑造敢闯敢试、多元包容的移民城市文化品格,营造激发创业热情和创新活力的社会氛围,提升全社会创新、创意与创业动力,弘扬鼓励创新、宽容失败、追求卓越的创新文化,形成吸引自主创新先锋人才聚集的创新创业杰出城市的国际声誉。

  专栏2:自主创新五大工程

基础创新工程:建设南方科技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学院、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深圳国家基因库、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分子设计育种研究院、中航工业深圳研究院、北航深圳创新研究院、联想研究院深圳分院、微软深圳研究院、深圳北理工创新中心、北邮深圳通信研究院,组建5家国家级重点实验室。

  产业创新工程:围绕重点优势产业领域,新建4家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家国家工程实验室、12家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和国家级研发中心,新建200家市级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

高技术产业化工程:组织实施100-150个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200-300个市级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支持重大创新成果加速转化。

  登峰计划实施工程:设立重大科技专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互联网、基因工程、干细胞、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开展产业技术攻关。

  创新人才集聚工程:实施国内人才引进培育扶持计划,引进10000名以上国内高层次人才。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孔雀计划,设立海外人才联络处,引进50个以上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1000名以上海外高层次人才。

第三章 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以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为主攻方向,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扩大内需与提升外需并重,有效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适应国内居民消费升级的阶段性特征,构建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的经济增长格局。坚持高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加快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二个基地,着力打造电子信息六个产业链,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强化“高、新、软、优”产业特色,全面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

第七节 促进内外需协调发展

  (一)强化消费需求支撑作用。

  以扩大消费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完善鼓励消费的长效机制。稳步增加居民收入,提高消费能力,培育居民大宗消费和服务消费等热点,引导和促进消费结构升级。改善消费环境,以特区一体化为契机,打造特色鲜明、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商业网点体系。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等新型商业业态,促进实体商业和网络商业的融合发展。提升消费层级,集聚全球知名品牌,吸引国内外高端消费群体,以建设罗湖国际消费中心城区为重点,打造辐射全国、亚太知名的国际消费中心。完善与提升华强电子产品指数和深圳农产品价格指数的编制水平及对全国市场的影响力。到2015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5500亿元。

  (二)保持投资需求合理增长。

  发挥投资对扩大内需的重要作用,保持投资合理增长,调整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着力扩大社会投资,加大投融资改革力度,逐步放宽市场准入,完善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的政策,推进实施社会投资重点项目计划。加大对公共服务、民生改善、特区一体化、新型功能区、重大基础设施等领域的投入。“十二五”期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超过10000亿元。

  (三)促进国内国际市场协调发展。

  着力加大国内市场拓展力度,巩固和扩大国际市场。优化外贸出口结构,继续推动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稳步提高一般贸易出口比重,鼓励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高附加值的产品出口,积极开拓东盟、拉美、中东等新兴出口市场。加大对企业参加国内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展会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加强内销产品研发、创建内销品牌和建立内销网络,不断提高国内市场占有份额。到2015年,规模以上工业内销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50%左右。

第八节 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一)打造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要基地。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扶持相结合、科技创新与产业化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加快发展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文化创意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积极培育节能环保、海洋经济、航空航天等产业。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振兴发展规划、产业专项资金扶持计划。完善产业支撑体系,重点布局建设12个服务功能突出、产业特色鲜明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打造一批产业链关联效应明显的集聚区。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财政扶持资金累计超过100亿元,产业总规模达到10000亿元以上,增加值达到3000亿元以上,成为我国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要基地。

  (二)促进重点领域跨越发展。

  生物产业。加快新型疫苗、诊断试剂、创新药物产业发展,推进干细胞与基因技术、组织工程产品研发和产业化,着力培育生物育种及海洋生物产业,增强新型先进医疗设备制造优势,建设坪山深圳国家生物产业基地核心区、现代农业生物育种创新示范区等基地。到2015年,生物产业规模达到2000亿元。

  新能源产业。巩固核能开发、太阳能电池、风电设备、储能电站等领域技术优势,推进智能电网、生物质能等领域技术突破。优先发展新能源开发、新能源装备、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服务等产业,推广新能源产品应用,扩大新能源供应规模。建设坪山新能源汽车、龙岗核电产业等基地。到2015年,新能源产业规模达到2500亿元。

  互联网产业。发挥互联网产业对信息化建设的强大助推作用,促进商业模式创新、新业态发展和特色应用服务。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应用,加强物联网关键技术攻关和应用,抢先布局移动互联网,支持腾讯等互联网综合运营服务商做大做强,建设蛇口网谷互联网产业基地。到2015年,互联网产业规模达到2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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