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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推荐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3、先进个人原则上每个市州住建委、园林局分别按1个指标考虑;县(市)住建局(含园林局、处、所)按1个指标考虑。
  4、各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表于4月20日前报省厅城建处。
  联系人:周金华 027-68873120(电、传)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附表1:
  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市 州

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

武汉市

2

7

黄石市

1

4

襄阳市

2

8

荆州市

2

8

宜昌市

3

10

十堰市

1

8

孝感市

1

8

荆门市

1

5

鄂州市

1

2

黄冈市

1

11

咸宁市

2

7

随州市

1

4

恩施自治州

2

10

仙桃市

1

2

潜江市

1

2

天门市

1

2

神农架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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