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提升服务水平。由河南银监局组织各家银行深入企业、基层开展专项调研,摸清需求,拓展服务,分析查找差距和困难,撰写调研报告,明确工作着力点和政策措施,提高金融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由各省辖市、省直有关部门、企业代表对各家银行服务水平和能力进行综合评价。
4.强化激励引导。省政府金融办会同省财政厅、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做好对各银行2010年度的考核评价工作。省财政厅根据连续两个年度量化考核结果,确定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存放银行并进行存款分配。进一步强化激励引导,调整优化指标设计和考评体系,鼓励银行加大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
5.争取总行支持。抓住中原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机遇,组织驻豫银行向总行开展中原经济区建设专题汇报,重点围绕承接产业转移优势、发展态势和潜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方面反映我省资金需求,争取对中原经济区单列信贷规模,力争驻豫分行贷款增速高于本行系统和中部六省平均水平,确保中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
(二)大力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
2011年,新增上市公司18家以上,实现首发融资180亿元,上市公司再融资120亿元;各类债券融资350亿元,发行信托计划融资270亿元;各类基金融资150亿元;通过其他方式如股权转让、融资租赁、BT(建设-移交)、BOT(建设-经营-移交)等方式融资130亿元。
1.进一步加大企业上市培育力度,更加注重境内外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育工作。组织服务团队分阶段、分类做好首发上市重点后备企业的上市培育和推动工作。以国有大中型企业和高成长性中小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扩充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加强对境外主流资本市场的研究,积极推动企业赴美国、香港等境外证券市场上市。
2.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再融资做大做强。重点推动上市公司特别是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加快资产整合,通过并购重组和再融资实现整体上市或主业上市,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3.推动我省股权投资基金快速健康发展。尽快制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相关制度及政府扶持政策,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健康有序发展。省政府金融办要加强与国内外各类股权投资机构的联系,引导其来我省设立分支机构。选择组织30-50家股权投资机构分省辖市对接,力争全年组织18次左右股权投资机构与优质上市后备企业对接会。研究设立我省金融产业投资基金。争取设立水利、能源、农业、旅游等行业股权投资基金,2011年度设立各类股权投资基金规模达到150亿元以上。
4.高度重视资本市场相关中介机构的培育、引进和服务质量监管工作。筛选优秀的股改顾问、辅导保荐、首发承销、财务审计、法律事务、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向上市后备企业推荐。加强对中介机构服务质量的监管,切实提高中介机构市场服务能力。
5.积极推进统一监管下的场外交易市场建设。积极争取郑州、洛阳两个国家级高新区成为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推进统一监管下的产权交易市场的整合,充分利用省内外资金,扩大产权、股权、债权交易规模,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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