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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博士后培养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坚持以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培养和使用相结合,在使用中培养,培养和使用中发现更高级人才”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强省总体要求,以建设创新型广东和现代产业体系为目标,按照“坚持以用为本,创新制度机制,加大投入力度,提高管理水平,人才聚集企业,服务广东发展” 的基本思路,努力构建有利于博士后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着力营造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全方位推进博士后人才队伍建设,为进一步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广东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工作原则

  博士后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加强领导、多方协调、创新机制、稳步推进。在实施过程中要做到:

  --坚持政府引导与设站单位(基地)为主相结合,推动博士后工作创新。各级政府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博士后人才发展规划,要不断完善博士后工作的管理法规,加强指导和服务管理。设站单位(基地)要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采取多种措施,扩大博士后招收规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坚持博士后培养与使用相结合,在培养和使用中发现一批优秀人才。博士后培养要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以用为本,充分尊重博士后的创造性劳动,促进博士后科研成果产出数量、质量和转化率明显提高。要不断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鼓励探索,宽容失败,形成有利于博士后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机制,

  --坚持产学研相结合,促进博士后工作站(基地)与博士后流动站的资源整合和共享。要进一步发挥博士后站的创新功能,重点扶持和推动战略型、创新型科研项目的开展,促进校企合作和院企合作,实现人才和项目的优势互补。要不断优化博士后人才资本配置,更好地推动我省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

  (三)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博士后工程,总体上实现我省博士后培养水平明显提升,博士后对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明显提升,博士后培养体制机制创新水平明显提升。重点完成好以下三项任务:

  --培养造就一批创新型学术技术带头人。对于确有发展潜质的优秀博士后要进一步加大培养力度,纳入我省更高一级人才培养计划,鼓励申报“百千万人才工程”项目等各种人才培养工程。对于优秀的博士后人才,要在项目申报立项和经费扶持等方面给予倾斜,不断加大人才激励强度和人才使用成效,力争在我省博士后站培养出一批对经济社会发展有杰出贡献的博士后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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