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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恢复武汉怡恒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7家检测机构建筑钢筋检测项目的通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恢复武汉怡恒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7家检测机构建筑钢筋检测项目的通报
(鄂建[2011]25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取消武汉市品强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9家检测机构建筑钢筋检测项目的通报》(鄂建【2010】154号)要求,自2010年12月20日起,取消了武汉市品强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9家检测机构的建筑钢筋检测项目。此9家检测机构接到处罚通知后,停止了建筑钢筋检测业务,积极进行整改,加强人员培训,更新了仪器设备,于2011年2月20日前提交了专项整改报告,并提出重新核实其检测能力的要求。2011年3月1日至3月8日,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组织专家对武汉市品强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9家检测机构的钢筋检测能力进行了现场盲样考核,经专家现场见证和对其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其中武汉怡恒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武汉一佳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武汉建政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湖北葛科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蕲春华盛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崇阳科正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通山金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检测机构考核合格,武汉市品强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武汉铁研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2家检测机构钢筋检测考核不合格。
  为切实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管理,鉴于武汉怡恒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7家检测机构整改已达到标准要求,同意自发文之日起恢复开展建筑钢筋检测业务;武汉市品强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武汉铁研工程检测有限公司2家检测机构通过整改,其检测能力仍不能达到标准要求,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1号令)第九条、《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鄂建【2006】28号)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决定撤销武汉市品强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武汉铁研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见证取样检测资质,自发文之日起两家检测机构停止见证取样检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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