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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实施2010年上海市区县体育工作综合评估的通知


  三、特色指标(9分)

特    色    内    容

分值

得分

积极推进“一区一品”赛事

2

 

承担、举办在国际、国内有影响国际、国内体育赛事活动、体育会议等

1-2分

 

自办、合办一线运动队成绩比上年度有提高计3分,持平计2分,下降计1分

1-3分

 

创建单项奥运后备人才培训基地计1分

1分

 

组织开展国际、国内体育交流,积极与外省市联办奥运基地,引进优秀体育项目、人才(体育竞赛除外)

1分

 


  四、加分

内        容

具体加分方法

得分

参加第六届世界著名在华企业健身大赛工作

2分

 

积极组队参加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

3分

 

历年输送运动员当年度获得世界锦标赛、世界杯总决赛第一名,亚运会第一名,或在以上比赛中破世界纪录(获得国际单项体育组织批准)

获得世界锦标赛、世界杯总决赛第一名加5分,获得亚运会第一名加2分,破世界纪录加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积极承办市运会比赛项目

每一项加0.5分

 

体育彩票年销量超过奋斗目标前五名

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4.5分,第三名加4分,第四名加3.5分,第五名加3分。

 

荣获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赛区组织奖

最佳赛区奖加2分,优秀赛区奖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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