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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广东省第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广东省第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穗经贸函〔2010〕482号)


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方案的通知》(粤经信创新[2010]494号)和《关于开展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创新[2010]49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具有重要意义。省政府已决定“十二五”期间设立专项资金大力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各区、县级市要高度重视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加大资源整合、集中、集聚力度,引导区域新兴产业向产业基地聚集,促进新兴产业集群化、规模化、高端化发展。
  二、积极申报。各区、县级市要认真分析本区域新兴产业基地建设现状、优势与不足,着手编制重点新兴产业基地发展规划,积极申报广东省首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认定,争取省的大力支持。
  三、突出重点。2010年广东省首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认定工作重点围绕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开展,各区、县级市要以现有各级、各类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产业园区为依托,以新型显示、新一代通信、数字家庭等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为重点进行申报,细化产业基地发展规划和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以基地建设引导新兴产业集聚,以项目建设带动产业基地发展。
  四、时间要求。新兴产业基地申报材料请于7月25日前(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报我委(技术进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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