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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广州市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的公告

  第三阶段: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网站进行公示。
  七、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
  申报单位进入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项目网上申报受理系统(http://apply.gzsi.gov.cn)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成功后从网上打印《广州市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服务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
  (二)附件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ICP经营许可证或相关授权许可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或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许可合同、专利证书、技术合同等,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服务承诺书(明确服务项目的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需与《申报书》的服务项目方案相对应,加盖企业公章)。
  6.项目投入承诺书(明确为保障服务项目顺利开展而进行的专项资金投入、组织保障、人员投入、办公场地及其它保障设施投入,需与《申报书》的服务项目方案相对应,加盖企业公章)
  7.当前向中小企业提供的同类型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
  8.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08、2009年度会计报表,相应的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以及2010年度最近1个月的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每页需加盖审计单位印章(或盖骑缝章)。
  2009年注册的新办企业,须报送企业注册时的验资报告和本年度最近1个月的会计报表。
  审计报告和最近一个月会计报表需提供原件,不得装订。
  9.为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提供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的,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10.能说明电子商务平台影响力的证明文件(如经Alexa等权威第三方机构评估的网站排名证明等)。
  11.提供公司任职人员的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打印日期在本项目申报截止日之前6个月以内的《投保单》、《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
  12.当前电子商务平台中我市中小企业付费用户数量,提供付费用户名单列表(包括企业工商登记注册号、企业名称、联系电话等内容,网上申报时提供EXCEL格式文件即可,此项不用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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