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昌市卫生局疾控处关于印发《2010年4―12月份南昌市流感监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昌市卫生局疾控处关于印发《2010年4-12月份南昌市流感监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卫疾控字〔2010〕36号)


市疾控中心、市第三医院:

  为了解掌握我市流感活动状况和流行动态趋势,完善我市流感监测网络,提高监测质量,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置暴发疫情,根据《2010年4-12月份江西省流感监测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制定了《2010年4-12月份南昌市流感监测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0年4-12月份南昌市流感监测项目实施方案

二○一○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
2010年4-12月份南昌市流感监测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1、了解、掌握目前我市流感活动状况和流行动态趋势

  2、掌握我市目前流感的流行株及其构成,为研判流感发展趋势提供依据

  3、进一步完善我市流感监测网络,提高监测质量,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置暴发疫情。

  二、项目实施范围和内容

  1、项目范围:南昌市疾控中心、南昌市第三医院

  2、项目内容

  (1)流感样病例监测

  在南昌市第三医院开展常规流感样病例报告,每周采集流感样病例鼻咽拭子标本20-30份,送至南昌市疾控中心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进行流感病毒的核酸监测和鉴定。

  (2)流感暴发疫情监测与控制

  南昌市疾控中心要加强流感暴发疫情的监测、报告、调查处理以及标本采集和实验室诊断。做到每起暴发疫情均要按照相关要求采集标本,送至网络实验室开展流感病毒实验室检测,并将疫情基本情况和实验室诊断结果规范准确地进行网络直报。

  (3)实验室检测和送样工作

  网络实验室收到流感样病例标本后,要求在24小时内进行标本处理和核酸检测,将标本信息录入“中国流感监测信息系统”,并于3周内在符合生物安全要求和具备检测条件的实验室完成病毒分离鉴定工作,同时南昌市疾控中心要在48小时内及时将所报告流感死亡病例的标本送到省疾控中心进行复核。相关标本和毒株应及时运送国家流感中心。

  三、项目组织措施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