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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公告2011年第5号--关于开平市政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更名为江门市政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公告

广东省财政厅公告
(2011年第5号)


  开平市政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更名为江门市政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并已向省财政厅备案。更名后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原会计师事务所应承担的所有法律责任。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的规定,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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