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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试运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网上申报系统的通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试运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网上申报系统的通知
(粤国税函〔2011〕229号)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为向纳税人提供更便捷的纳税服务,提高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工作效率,省国税局组织开发、全面测试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网上申报系统,并决定在广州、珠海、中山三市试运行该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网上申报系统试运行的广州市在全市范围内试运行,珠海市选择不少于两个县区试运行,中山市选择不少于三个分局试运行。相关市国税局应于四月底前做好上线试运行的准备工作。

  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网上申报是国税机关提供给纳税人的一种新的申报方式,各试点单位要积极引导纳税人使用这种高效、便捷的方式;但鉴于这是一种新的尝试,如该系统出现故障或者纳税人认为难以操作,也可采用原有方式申报,以保证年度申报按时、顺利完成。

  三、《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网上申报系统》及相关的使用说明,已放置在广东省国税局FTP服务器(路径:FTP://86.16.16.32/centre/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系统/,用户名和密码均为centre),请参加试运行的市国税局及时下载并在本市国税门户网站上发布。同时,要及时通知纳税人正确下载和使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网上申报系统》下载使用,不得向纳税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参加试运行地区的国税机关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做好该系统使用的宣传、辅导和培圳工作。未纳入试运行的地区,也应了解、掌握该系统,以便为下一步全面运行作准备。

  五、各级国税机关的税政、征管、信息中心等部门要充分协作,做好业务、硬件、技术的支持和保障以及该系统使用的后续服务工作,通过便捷、高效以及优质的服务积极推动该系统试运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推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网上申报系统,是省国税局2011年税收征管信息化的重点项目,并纳入《2011年全省国税工作要点局内任务分工》,各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拟定本地区的试运行方案,扎实稳妥地推进这项工作。请参加试运行的地区将本地区的试运行方案和试运行总结分别于2011年5月底前和2011年7月底前上报省国税局所得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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