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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广州市商业网点建设资金扶持项目的通知

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广州市商业网点建设资金扶持项目的通知
(穗经贸函〔2010〕581号)


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市属工商业各企业集团,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商贸流通业的工作部署,科学安排使用市商业网点建设资金,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我市商贸业结构升级和科学发展,现将今年市商业网点建设资金扶持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转方式、调结构、促转型,加快建设与国家中心城市功能定位相适应的现代产业体系,大力发展现代市场体系,优化提升商贸服务业,加快建设国际商贸中心城市。
  二、申报重点专题
  (一)优化提升商贸业的商业网点建设专题。重点支持:一是现代商贸集聚区重大商贸建设项目;二是总部企业(连锁经营企业)拓展项目;三是列入省现代服务业100强重点培育的商贸业项目;四是展贸式批发市场(园区)及公共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五是我市老字号品牌经营、连锁经营项目。
  (二)亚运配套商业网点建设专题。重点支持:亚运场馆及周边配套商业网点建设、市中心区特别是亚运会指定接待酒店附近商业街提升经营档次和商业文化景观的升级改造、亚运会配套食品现代配送中心建设,涉亚清真餐饮网点改造建设项目。
  (三)民生相关商业网点建设专题。重点支持:我市新建大型居住区配套商业网点建设、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室内肉菜市场、农贸市场改造)、商业社区便民服务“双进”工程连锁经营、提倡低碳节能消费理念的绿色市场(商场)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农村流通网络建设(配送中心建设、批发市场、网点拓展项目)、促进广佛同城化发展的商业网点配套建设项目等。
  (四)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岭南美食之都建设专题。重点支持:美食街区建设、示范性餐饮企业建设、亚运城市行动“食在广州”饮食文化推广及申报“美食之都”等项目。
  (五)现代物流业建设专题。重点支持:国家流通领域示范园区、示范企业、示范技术相关项目;制造业物流集聚发展区和商贸流通业物流集聚区重点建设项目;流通领域和制造业物流信息化典型发现和试点示范项目。
  (六)其他。编制商贸业相关课题、规划、标准等其他项目。
  三、项目申报材料
  (一)项目单位申请资金的请示(明确项目名称、投资额、投资主体、目前项目建设进度和投资进度情况、预计工程完成时间和开业时间、申请扶持资金类别和金额等);
  (二)《广州市商业网点建设资金申请表》(附件2);表中财务数据为2009年度期末数;项目内容及其投资额应真实、准确,并以2010年度为限(跨年度项目可分期申报);项目投资额应与项目内容相对应;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实施条件、建设期限、具体实施计划、项目预期绩效总目标及年度阶段目标、资金来源和筹措计划、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等);
  (四)项目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项目批复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属基本建设项目须在市发改委登记备案,属技术改造、连锁项目须在市经贸委登记备案);
  (六)建设类项目,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七)市场类项目,提供《商品交易市场登记证》复印件;
  (八)所申报项目涉及经营场地的,提供项目房地产证、租赁合同复印件;
  (九)申请银行贷款贴息项目,提供承贷银行出具的企业法人贷款合同、贷款到帐凭证和付息凭证复印件;
  (十)申请奖励项目,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完成情况说明或验收证明文件;
  (十一)项目单位经中介机构审核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完税证明;
  (十二)可真实反映项目建设进度情况的照片等资料;
  (十三)项目单位2008年以来获国家、省、市财政扶持资金的情况(包括:时间、项目名称、扶持资金名称和扶持金额);
  (十四)项目单位近年获政府部门或权威中介机构颁发的荣誉奖项或认证情况。
  四、申报要求
  (一)只受理已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包括完成用地、备案、规划、环评、消防、建设等相关手续,建设资金已到位或筹措渠道已落实等)并于今年可完成的项目申报。
  (二)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市属各企业集团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向所属企业征集项目。以请示文形式上报我委,并附《2010年度申报市商业网点建设资金项目汇总表》(附件3)。如同一主管部门上报多个项目,须提出项目的排序意见。主管部门排序意见作为资金项目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建议各区、县级市对申报的项目配套安排扶持资金,对已安排配套扶持资金并提供相关证明的项目,市商业网点建设资金优先考虑安排。
  (四)申报项目的企业法人要对申报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单位提供的复印件资料须核对原件,对项目和申报材料负审核责任,并盖章确认。项目申报材料要有封面(附件1)和目录,统一用A4规格打印,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一式3份),于2010年8月2日(星期一)前,连同电子版(光盘)报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市经贸委受理窗口。
  (五)本文及附件可从广州经贸信息网(网址:/)下载。

  附件:1.申请材料封面格式
  2.广州市商业网点建设资金申请表
  3.2010年度申报市商业网点建设资金项目汇总表

  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市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38920460;市经贸委规划建设处联系人:王云璇,电话:83123883)

  附件1
2010年度广州市商业网点建设资金
项目申报材料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项目主管部门:
  申报专题:
  项目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项目单位(盖章):       项目主管部门已审核(盖章)
  申报时间:2010年 月  日   审核时间:2010年 月  日

  附件2
  广州市商业网点建设资金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单位:万元

一、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单位名称

 

所属行业

 

单位性质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单位地址

 

邮编

 

工商登记注册号

 

开户银行名称

 

帐号

 

注册资本

 

国有比例

 

总资产

 

资产负债率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贷款余额

 

其中:中长期贷款余额

 

净资产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项目完

成时间

 

项目投资总额

 

批准文号

 

批准时间

 

三、项目主要内容

四、2010年可完成的项目内容

五、2010年项目投资情况

投资额

 

资金来源

 

计划

已到位

自筹

 

 

银行贷款

 

 

其它

 

 

合计

 

 

项目贷款落实银行

 

落实贷款额

 

申请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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