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4加强疫情监测。疫情流行期,学校除开展晨检和因病缺课监测工作外,可增加午检及课间巡检。发现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病例应劝其及时就医,回家休息或隔离治疗,并指派专人负责追踪病例转归。重点加强病例所在班级、宿舍及其邻近班级、宿舍的病例监测;医疗机构的门、急诊短期内发现就诊的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病例明显增多时,应做好登记,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2.3.5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由疫情发生单位自行开展必要的消毒工作,消毒工作有方案、记录。病人接触过的物品应擦拭消毒、煮沸消毒或开水浇烫。病人的洗漱用品要严格做到与其他家庭成员或同居室人员分开,不能混用,避免交叉污染。
要指定专人负责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电子阅览室等重点工作、学习、生活场所的日常保洁和环境消毒工作,每日至少2次,并有工作记录。适当增加洗手设施并配备足量的肥皂或洗手液。
2.3.6医疗机构加强预检分诊和落实消毒措施。医务人员检诊病人后,必须认真消毒双手,未对双手消毒前,不得再接触其他病人。诊疗病人过程中所使用的仪器、物品要擦拭消毒。出现暴发疫情的单位或在疾病流行期间,医院应专辟诊室或诊台接诊病人,避免交叉感染。
医疗机构应做好门诊日志登记工作,登记本中地址栏应具体到院系、班级、宿舍,记录联系电话号码。
2.3.7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加强对学校及其周边图书馆、电教室、网吧、游泳池、浴池、理发室的卫生管理与监督,劝阻患者进入公共场所或参与社交活动。
2.3.8加强健康教育。在疫情发生单位可采用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画、书写板报、讲座授课等形式,宣传卫生防病知识。普及手卫生和爱眼护眼知识,养成勤洗手、不共用毛巾脸盆等个人生活用品的卫生习惯。一般不宜采用集体滴眼药的方式进行该病的群体预防。
2.3.9疫情流行期间,疫情发生单位尽量不安排集体活动,同时应加强对公共游泳池、计算机室等卫生管理,避免通过以上场所传播此病。如学校多个班级发生暴发流行,必要时,可暂时关闭游泳池,暂停电脑课程、手工课和眼保健操。
2.3.10学校或集体单位停课、停工标准。根据疫情控制状况,若一个班级病例数达到该班人数的20%及以上或10例以上时,可建议采取班(组)停课/停工措施。较大疫情需全校(集体单位)听课/停工时,需经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后实施。
2.3.11为预防交叉感染发生,流行期间不搞预防性集体滴眼药水或中药制剂。
2.4应急状态解除
暴发疫情经应急处置后,在一个最长潜伏期内(6天)无续发病例出现,经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评估、确认后,可解除应急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