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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卫生局应急办关于下发南昌市学校等集体单位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应急处理预案(试行)的通知


  2.2.2开展调查,核实诊断

  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的诊断标准,对报告的病例进行核实诊断,确定流行或暴发的存在。通过医疗机构门诊日志、晨检因病缺课和重点人员询问等多渠道开展病例搜索和个案调查。与疫情相关的所有病例均应及时进行个案流行病学调查,调查表格应使用《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采取病人标本送检。

  调查应注重基本信息的收集,内容包括学校或集体单位基本信息,包括发生学校或幼托机构教职工和各班级的学生分布情况、单位名称、地址、报告人、联系方式;涉疫人数、教学/生产活动形式(如学校全日制、夜校和寄宿等);全校或部分单位的名册及单位的平面图、示意图(注明工作住宿分班级、部门、楼层、区域);地理地貌、居住条件等。

  2.2.3疫情追踪调查和病例监测

  疫情处理期间,疫情发生单位应向属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本单位每日新增确诊或疑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症状数量,疫情的追踪应至少持续到事件结束后一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对新发病例进行调查核实。

  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建立主动监测系统。根据集体单位、辖区内医疗机构、媒体监测、大疫情网及其他来源信息开展病例监测工作,进行综合分析,评估疫情趋势,适时开展预测、预警工作。

  2.2.4报告撰写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撰写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对疫情的背景、三间分布、控制措施进行详细的描述,查找可能的传播途径并对事件性质进行初步判定。初次调查报告需在事件发生后的24小时内上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事件结束后的15日内报送结案报告。

  2.3 主要防控措施

  2.3.1学校等集体单位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防控工作责任制,制订应急预案和/或工作方案,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开展对班主任、教职工、校医及学工处、团委、院系、后勤处、宣传部及相关部门、人员的培训工作。

  2.3.2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现暴发疫情后应及时(2小时内)向属地疾控机构报告。对发现有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症状的人员应立即建议其去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或居家隔离观察、休息,不建议其上学、入托、上班和去公共场所。

  寄宿制学校、大中专院校和大型集体单位应设置符合条件的隔离区,严格对病例实行隔离治疗。

  2.3.3隔离区应有专人管理,做好后勤保障,并配合当地卫生部门追踪记录转归情况。隔离期至其所有症状消失至少24小时或7天以上(以两者之间长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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