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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卫生局应急办关于下发南昌市学校等集体单位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应急处理预案(试行)的通知


  1. 异常信息报告

  疫情发生单位如发现1天内同一个班级发生3例及以上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病例或3天内发生5例及以上病例,学校及其它集体单位应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报告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农村学校可先行报告当地乡镇卫生院防保站,乡镇卫生院防保站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核实,情况属实时应立即向属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2. 病例网络直报

  所有经临床医生诊断的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病例,县(区)疾控机构应督促接诊医疗机构按规定在“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中进行网络直报,无直报账户的医疗机构填写传染病纸质报告卡,于24小时内送至辖区疾控预防控制机构,疾控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卡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病例的网络直报。

  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对信息进行审核,确定为突发事件的,应在2小时内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网络直报,并按规定进行初次、进程、结案的报告撰写和网络报告。同时应电话向市疾控中心应急办、本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所有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确诊病例均要在“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中进行个案网络直报,并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个案病例的关联。

  4.预警信息处置

  所有接到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预警信息的疾控机构,均应认真核实疫情并在“传染病自动预警信息系统”中填写异常信息卡。

  五、应急响应

  1.外地市出现疫情暴发流行、本市、县(区)出现散发病例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1市疾控中心应急办应及时向全市各级疾控机构发出预警信息,组织开展疾控机构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同时加强疫情监测,适时开展预测、预警分析并形成书面报告,为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开展对学校、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等单位防控工作的督导和检查。

  1.2出现散发病例的县(区),属地疾控机构应及时对学校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重点开展学校信息报告、晨检、因病缺课登记、消毒等方面的培训。加强对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流动人口聚居区、建筑工地等重点地区和人群的疫情监测,一旦发现聚集病例,要立即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市疾控中心。组织人员开展疫情分析、预测、预警工作,并形成分析报告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政府。按规定对学校内出现的散发病例进行电话流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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