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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关于平抑市场物价保障市场供应工作方案的通知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西宁市平抑市场物价工作领导小组

  平抑市场物价事关重大,涉及部门较多,市政府成立西宁市平抑市场物价工作领导小组,各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由区长任组长,负责辖区内平抑物价的有关工作。

  市平抑市场物价领导小组从市直相关部门抽调140名干部组成市场价格监测组、集贸市场联合检查组、粮食市场检查组、超市商场医药商店检查组、海湖路批发市场检查组、装饰材料市场检查组和督查组、宣传组等8个检查组,对全市各类市场集中开展物价专项检查工作。

  市场价格监测组:由西宁调查队牵头,从市发改委、商务局抽调专人,对全市重点集贸市场、早市、直销店、超市主要农副食品价格进行监测。

  集贸市场联合检查组:由各区主管区长任组长,并为各组责任人,市发改委、工商局、区发改局、经贸局、市场管理主体人员为成员,对集贸市场的明码标价、摊位费、批零差率控制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价格监管工作。

  粮油市场检查组:由市发改委牵头,市工商局、四区政府抽调专人,对仁杰粮油批发市场、五一粮油经销部、22家政府平价粮油销售点等粮油经销企业的价格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海湖路批发市场检查组: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工商局、农牧局、财政局、交通局、西区政府抽调专人,对海湖路批发市场的蔬菜批发价格和蔬菜调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超市、商场、医药商店检查组: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调专人组成,对超市、商场、医药商店的日用类、衣着类、医药类、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商品实行明码标价、以奖代补措施落实等有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有关商品价格监测工作。

  装饰材料市场检查组:由各区政府牵头,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场管理主体抽调专人,对北山、湟水河、朝阳、月星建材市场明码标价等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组织市场经营户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平抑市场物价的政策措施,提高思想认识,服从大局,自觉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保持价格稳定。

  督察组:由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抽调专人组成,负责对平抑物价各项措施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加强对检查工作组的考核,并落实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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