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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关于平抑市场物价保障市场供应工作方案的通知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

  (五)做好政府平价粮油的供应销售工作。继续组织全市7家粮油加工企业、22家销售企业做好政府平价粮油(特一粉3.04元/公斤、一级粳米4.5元/公斤、四级五公升菜籽油53元/桶)的供应销售工作,协调加工、销售企业的产、供、销衔接,确保政府平价粮油供应不断档。同时,对其他粮油经销企业加强监管,严厉查处乱涨价行为。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六)实行政府补贴。全年安排市级价格调节基金2000万元,用于调运蔬菜、摊位费、以奖代补、社区直销店、“放心粮油”店、放心肉店等补贴,具体方案由市商务部门制定,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同时,市级各部门要努力争取省上有关部门的资金支持,积极平抑市场物价。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发改委

  (七)平抑日用品类、衣着类、医药类、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鼓励大百、王府井、惠客家、华润万家、华联、青百、宁食、纺织品超市、夏都百货、西百和九康医药连锁店等经营企业采取打折让利等方式开展促销活动,让利于民,降低日用百货、衣着类、医药类和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并对平抑物价做出贡献的企业给予奖励和补贴(具体方案由市商务局制定)。财政部门要严格政府采购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的成本监审,降低采购费用。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财政局、工商局

  (八)规范居住类价格管理。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监管,做好房屋租赁价格的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加大对北山、湟水河、朝阳等建材市场主要建材价格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哄抬物价、串通涨价行为,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和价格秩序。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房产局、工商局、调查队

  (九)切实保障肉、禽、蛋、奶等副食品价格稳定。加强市场肉、禽、蛋、奶等副食品价格的监督检查,密切关注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动。当肉、禽、蛋、奶等副食品价格出现过快上涨时,及时采取价格补贴、差率控制、加强调运等措施,维护价格稳定。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工商局

  (十)从严控制提价项目。认真落实国家、省上的价格调控政策,对新提价项目一律从严控制;合理把握价格调整的力度和节奏,充分考虑各方面承受能力,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对已经确定的调价方案,严格执行价格成本监审制度,完善配套措施,审慎出台。今年上半年,全市一律不得自行出台政府调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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